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
适用对象:
对象包括国家开发银行,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各股份制商业银行等21家金融机构。
支持措施:
全国额度共5000亿元。其中,激励引导金融机构发放科技型中小企业首次贷款的再贷款额度为1000亿元;激励引导金融机构发放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项目贷款的再贷款额度为4000亿元。对于在备选企业名单或项目清单内符合要求的贷款,按贷款本金的60%向金融机构发放再贷款,年利率1.75%,期限1年,可展期2次,每次展期期限1年,展期利率不变。
政策时限:
执行至额度用完为止。
申请途径:
通过人民银行总行申请。
申请材料:
以人民银行总行通知为准。
主管部门及咨询电话:
人民银行货币信贷政策管理科,0598-8966070。
政策依据:
1.《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发展改革委 科技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交通运输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设立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有关事宜的通知》(银发〔2024〕7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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