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什么样的文化,就有什么样的生活样本。
这些文化遗产,是三明人的精神密码和文化坐标,与物质文明共同构成这座城市的内涵和身段。
永安大腔戏:“戏剧活化石”
2006年,永安大腔戏被列入首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永安青水乡丰田村的大腔戏,至今已流传五百多年,比较完整地保留了作为古代戏曲四大声腔之一的弋阳腔的演唱特色,糅合了本地的山歌、民歌和道士腔,念词发声,用的是“古代土官话”,唱腔虽带荆楚之音,却又明显渗有永安本地韵味,使这种唱腔与念白为全国仅有。其特点是音阶起伏大,常用八度甚至十度跳进。旋律朴素平直,多有重复,腔调常显得高亢粗犷,唱句字多腔少,常“一泻而尽”,唱词以长短句居多。大腔戏演员均为男性,无论生、旦、丑、净,均以大嗓发音为主,生、旦也兼用小嗓发音。加上演唱时用“锣鼓助节”,因而有“大锣大鼓唱大戏”之说。
它很少受外界冲击,五百多年来未曾中断、衰亡,许多原始的地方戏剧元素得以保留。其中, 1644年的《白兔记》手抄本,被认定为福建省迄今发现年代最早、内容最完整的手抄剧本。
泰宁梅林戏:闽越古文化标本
2006年,泰宁梅林戏被列入首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泰宁梅林戏俗称土戏、土京戏,是中原文化与闽越古文化结合的艺术标本,被列入首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200多年的历史,330多个传统剧目,是泰宁的文化家底。如今,当古老剧种纷纷式微时,它却屡次在国际、省级演出中获奖。
在音乐声腔方面,它巧妙地吸纳了江西土戏(后称赣剧)、龙岩早期土戏(南戏)的精华,又糅进地方山歌、小调和道士音乐,使得梅林音乐更优美、动听,且更容易表现诙谐、活泼的小戏、折子戏。在舞台表演程式方面,它又严格遵循传统,保留本身固有的艺术程式,保留了它不同于其他剧种的独特性。1992年,它被选拔参加文化部举办的全国“天下第一团”优秀剧目展演,系列剧作获各类大奖。2004年小戏《冤家》获首届“国际小戏艺术节”银奖。2003年,剧团荣获“全国首届服务农民、服务基层文化活动先进剧团”荣誉称号。
大田板灯龙:游走的“唐朝”
大田迎板灯龙的习俗,已有一千多年历史,2008年评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
据大田范氏族谱记载:肇基祖范元超,祖籍南京西湖里,唐僖宗文德元年升御史中丞,昭宗天复辛酉年弃职携眷入闽住建州,天祐元年(公元905年)迁居今大田县均溪镇玉田村。
元宵节时,范氏先人为表达思乡之情,最早制作了“旱龙”——用无数节的龙灯板衔接成长龙,并在龙节上署上祖籍地“高平郡”,由小伙子们扛着在河滨和田间小道上游走,水面倒映着流火游龙,很像当年六朝古都元宵江夜龙舟竞逐的情景,以示不忘先祖和故籍习俗。
板灯龙由龙珠、龙头、龙身、龙尾组成。龙身则由各户人家自己编制,其余部位一般由乡村牵头制作并统一保管。原始版的龙头一般高三米,是在一块木板上用竹片、竹篾扎成龙头的形状,糊上彩纸,画上鳞纹,配上宛如铜铃的龙眼、高挑张扬的龙角和一张一翕的龙嘴,缀上彩纸铰成的“龙须”,点上龙烛,煞是威风。
龙身由一节一节硬实的灯板连缀而成,通常是六七百节至上千节不等。护栏上裱贴着透明剔亮的龙纸,龙纸两侧画上鳞纹或牡丹、茶花等花草图案,前方、后方的龙纸上则书写着诸如“五谷丰登”、“安居乐业”、“人杰地灵”、“展翅鹏程”一类的祈颂语。灯板的前后两端各有一个锄把大小的圆孔,圆孔中穿插着一根尺把长的硬木龙轴,龙轴在灯板中上短下长,上下都有插销卡座,将一节一节的龙灯板牢固地连缀成一条长龙。
龙池砚:“将乐三绝”之一
龙池砚制作工艺获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
龙池砚,和西山纸、擂茶并称“将乐三绝”,始于唐朝,盛于宋、明。它光泽莹亮,温润如玉,对之呵气,如沾薄露,又犹春暖回潮,是“文房四宝”中的精品。龙池砚制作工艺先后获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等。
上好的龙池砚,以物轻击,清心悦耳,发磨细腻,磨墨无声,习字用墨不伤笔毫,书写流畅。据史料载,因制砚的原石料产自将乐县城北郊石门岭一带,跟传说中仙人指点的龙池团毗邻,故称龙池砚,宋代著名理学家杨时著书习字,喜用这一名砚。
然而,由于龙池砚是传统手工艺制作,花工费时,少则十天半月,多则数月,许多学徒工因缺乏耐心,吃不了苦,都半途而废。盛名之下,龙池砚的发展一路坎坷。所幸的是,在国家级非遗传人张旺金的努力下,龙池砚再次焕发光彩。他的作品先后获市名特优交易会金奖、省民间博览会金奖、第三届中国国际民博会暨第二届中华民间艺术精品博览会金奖,其中获省级以上评选表彰达20多件次,被许多收藏家收藏。
客家祭祖:香火上的精神长廊
2011年,宁化石壁客家祭祖习俗被列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客家人有强烈的血缘意识,对祖先充满了崇拜和敬慕。客家祭祖习俗由来已久,百姓族祭自迁入后就有,公祭则始于明洪武年间。为了便于祭祀祖先,人们纷纷在本氏族的聚居处建造宗祠、家庙,至今还保留着从南宋到近代65个姓氏先祖所建的姓氏祠堂235座,遍布全县16个乡镇。
客家祭祖从祭祀时间方面,沿袭古礼,分为春秋两祭,春祭又称清明祭,为每年的清明节;秋祭又称秋清明,为每年阴历八月初一。从祭祀主体方面,分为公祭(或称官祭)和族祭(或称私祭),公祭一般由政府主持,规模较大,所祭祖先为包含众多姓氏的特定族群。族祭由同一姓氏后裔共同祭祀,规模仅限于一个族系。从祭祀的方式上,分为祠祭和墓祭,二者在祭祀的地点和形式上都有所区别,前者祭祀地在祠堂,气氛主庄重肃穆;后者祭祀地在墓地,情绪多追怀抚息。宁化客家祭祖习俗代代相传,存续状态良好,其中包含丰富多彩的文化、民俗、艺术信息,具有极高的保存和研究价值。
沙县肩膀戏 :复活的“草根舞”
肩膀戏是首批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项目
沙县肩膀戏,又称肩头棚,由幼童在大人托举下表演,有“肩膀上的民间艺术奇葩”之美称,是首批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项目。
据《沙县志》记载,清朝宣统年间,有个“玉枕轩”的领班连细狗别出心裁,根据“肉傀儡”的传说,创造出一种小孩站在大人肩上表演的新剧种。演出时,由5至10岁左右孩童站在大人肩膀上,小孩负责唱腔和手部、头部动作,大人负责台位变换和脚部动作。这种表演方式节约了财力物力,除了场地的限制,因而得到快速普及。
肩膀戏博采众长,采用民间最流行的小调打花鼓演出《小放牛》、《补缸》、《花子过关》等剧目,后采用南词曲调演出《赶船》等戏,而后又发展到京剧折子戏。
文革时期,几近销声匿迹。20世纪90年代,郭依禄、管发招、陈细妹等老艺人将肩膀戏搬出来 “自娱自乐”,立即引发了老百姓的兴趣和喜爱。后来,沙县成立肩膀戏艺术团,使之受到保护和传承。
2001年春节,应澳门特别行政区市政局的邀请,肩膀戏赴澳门参加闽澳文化交流演出活动,从此声名远播,屡获金奖。参加《同一首歌》等大型文艺活动,受到广泛关注,赴上海、杭州等地演出,颇为轰动,引起德国、日本等外国友人的浓厚兴趣,成为沙县走向世界的“文化使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