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辖境行政隶属关系随着历史的演绎和发展而不断变化。夏商时期属于扬州地,周代隶七闽地,战国时期属楚国地,秦汉时期属闽中郡及扬州会稽郡东冶县。
三国吴永安三年(260年),以会稽南部都尉辖地置建安郡,辖建安等10县(即今福建全省),并析建安县东部地区置将乐县,西部地区置绥安县(含今泰宁、建宁2县地及宁化、明溪、清流部分地方)。
将乐:三国古邑
始置时间:三国东吴永安三年(公元260年)
三国东吴永安三年(公元260年)置县,属建安郡。自建县始,县境与隶属屡变。至元和五年(810年),再置将乐县,改属建州。五代后晋开运二年(945年),闽王延政升将乐县为镛州。次年,废州复县,仍属建州。北宋太平兴国四年(979年),改属南剑州。元大德六年(1302年)属延平路。明洪武二年(1369年)属延平府。清沿明制,归属如旧。民国2年(1913年)将乐属北路道。1924年改属建安道。1928年直属省政府。1931年复属北路道。1934年属福建省第九行政督察区。1935年属第二行政督察区。1950年1月31日,将乐解放,归福建省第二专区管辖。1950年4月属南平专区。1970年6月划归三明地区。1983年4月,隶属三明市。
沙县:小吃名城
始置时间:东晋义熙元年﹙405年﹚
东晋太元四年(379年),于延平县南乡沙源地(即今沙县城东古县村)始设沙戍堡。义熙元年(405年),沙戍堡升格为沙村县,唐武德四年(621年)改名沙县。中和四年(884年),沙县治所由沙源地迁往沙溪水北杨篢坂(今县人民政府驻地凤岗镇),因县治所南端有沙源地,故名沙县,别称沙阳,又称虬城。唐大历十二年(777年),沙县改隶汀州;至南唐保大六年(948年)沙县脱离汀州改隶剑州,沙县隶属汀州历时计171年。南唐时沙县辖地曾远至闽西南的武平县地。明代,铲平王邓茂七占据此地领导一场中国历史上著名的农民起义,成为东南诸省人民反抗封建统治的光辉旗帜。民国时期,中国工农红军二度进入沙县,建立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沙县革命委员会。1949年6月沙县解放后,隶属于福建省第二行政督察专员公署(后改称南平专区)。1970年6月,划归三明地区管辖。1983年4月,隶属三明市。
宁化:客家祖地
始置时间:唐开元十三年﹙725年﹚
宁化县境域古称黄连峒,原属沙县、绥城(绥安)辖地。唐乾封二年(667年)设镇。开元十三年(725年),升为黄连县,隶属汀州。天宝元年(742年),取“宁靖归化”之意更名为宁化县。北宋初属江南道汀州,后改属福建路汀州。元符元年(1098年),划出宁化东偏麻仓等六团里并长汀二团里设清流县。明成化七年(1471年),又划出县东北的下觉、柳杨2里增置归化县,此后宁化疆界基本稳定。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先后成立宁化县革命委员会、中共宁化特区委、宁化县苏维埃政府和中共宁化县委。从民国19~23年在宁化苏区境内相继建立过宁化、泉上、彭湃3个县。宁(化)、清(流)、归(化)中心县委成为中央苏区的一个重点县。工农红军长征北上后,先后属福建省第八行政督察专员公署、第七行政督察专员公署、第六行政督察专员公署。1949年10月21日宁化和平解放后,属永安专员公署。1956年6月,改属福建省龙岩专员公署。1959年2月,与清流县合并称清宁县。1961年6月,恢复宁化县建置。1962年1月,改属三明市管辖。
尤溪:朱子故里
始置时间:唐开元二十九年﹙741年﹚
尤溪古为扬州地,周时为七闽地,秦代为闽中郡地,汉初为闽越地,汉元封中期为会稽南部东冶县地。东汉建安中期为南平县地。吴永安三年(260年),置建安郡后仍属南平。东晋太元四年(379年),改南平为延平后属延平。唐武德三年(620年),置延平军;上元元年(674年)改为剑州,后均属之。开元二十九年(741年)始建县,先后隶属福州、建州、剑州。宋代属南剑州,元代先后属南剑路、延平路,明清时期均属延平府。民国时期先后属建安道、省直属、延建省、第三行政督察区、第二行政督察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后,属福建省第二专区(南平专区)。1970年起,划归三明地区管辖。1983年4月,三明改市后仍属之。
建宁:闽江正源
始置时间:南唐中兴元年﹙958年﹚
建宁境域古为绥安(后改为绥城)地,其县治设于今建宁县城南约1.5公里处。唐乾元二年(759年),析绥城县分置归化(即今泰宁)、黄连(即今建宁)2镇。南唐保大四年(946年),改黄连镇为永安镇,翌年又易为永安场。中兴元年(958年),升永安场为建宁县,县治设于今濉城镇,隶属建州。宋代隶属邵武军。元代隶属于邵武路。明清时均属于邵武府。民国初期隶属北路观察使署、建安道,后直隶于省政府。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曾为红色苏区县份之一,隶属于闽赣省,并一度成为闽赣省苏维埃政府所在地。民国23年(1934年)划归福建省第九行政督察专员公署(邵武)管辖,次年改隶第七专员公署(长汀),1940年后改属第二专员公署(南平)管辖。1950年初建宁解放后,隶属于福建省第二行政督察专员公署(后改称南平专区)。1970年6月,划归三明地区管辖。1983年4月,隶属三明市。
泰宁:世遗之地
始置时间:南唐中兴元年﹙958年﹚
泰宁古代先后曾隶属绥安(后改为绥城)、金泉场(后改为金城场)、归化镇境域。南唐中兴元年(958年),升归化场为归化县,隶属建州;宋元祐元年(1086年),由邑人叶祖洽状元奏请朝廷更改县名,哲宗帝遂将山东曲阜孔子阙里府号“泰宁”赐为县名,隶属邵武军。元代隶属于邵武路。明清时期均隶属于邵武府。民国初期属北路观察使署、建安道,后直隶省政府。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曾为红色苏区县份之一,隶属闽赣省。红军长征北上,苏区沦陷后,先后属第九、第七、第三、第二行政区。1950年2月泰宁解放后,隶属于福建省第二行政督察专员公署(后改称南平专区)。1970年6月,划归三明地区管辖。1983年4月,隶属三明市。
清流:太极之城
始置时间:宋元符元年(1098年)
清流县境古为黄连地,后晋设清流驿,属宁化麻仓里。宋元符元年(1098年),划宁化六团里、长汀二团里置县。绍定元年(1228年)废置。元至元八年(1271年)又复置。明成化七年(1471年),划归上、归下2里24图分设归化县。明、清均属汀州府。民国3年属汀漳道。民国20年(1931年)7月6日,成立清流县工农革命委员会。次年8月,成立清流县苏维埃政府。1936年,隶属福建第七行政督察区。1950年2月22日,清流县解放,隶属永安专署。1959年,撤销清流县建置,与宁化县合并,称清宁县。1961年6月,恢复清流县建置,先后隶属龙岩、三明专署。1983年4月,隶属三明市。
永安:抗战名城
始置时间:明景泰三年﹙1452年﹚
永安古名浮流,分属沙县、尤溪县境。明景泰三年(1452年)始设县治,直至清朝均属南平府管辖。民国时期先后属北路观察使署(民国3年改称建安道)、延建省、第八行政督察区(所在地长汀)、第二行政督察区(所在地南平)、第六行政督察区(所在地龙岩)。民国27年(1938年)4月至民国34年(1945年)10月,永安为福建省临时省会所在地;1946~1949年,永安先后为第九和第六行政督察区所在地。1950年1月28日永安解放,福建省第七行政专员公署设在永安。至1956年6月撤销,永安县划属龙岩专区。1961年,改属三明专区(1983年4月三明改为省辖市后仍属之)。1984年9月12日,永安撤县设市(县级市),仍隶属三明市。
明溪:新兴侨乡
始置时间:明成化七年(1471年)
明溪县地先后分属将乐、绥城(绥安)、宁化、清流、沙县等县管辖。至宋元符元年(1098年),清流县在此置明溪驿,后改为明溪巡检司。明成化六年(1470年),汀州府同知程熙以“地境旷远,民梗难治”为由,奏析清流县的归上、归下里,宁化县的柳杨、下觉里,将乐县的兴善、中和里,沙县的沙阳里等地合置归化县,以示“归顺成化”之意,次年始成。明清时期均隶属于漳南道汀州府管辖。民国初属汀漳道管辖,后改属第八行政督察区(区治长汀)。民国22年(1933年)4月,因县名与绥远省归化城同名而改为明溪县。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属中央苏区21县之一。1933年,成立县苏维埃政府。1949年10月24日和平解放。1956年,与三元县合并,称三明县。1961年,恢复原县级建制,仍称三明县。1964年,恢复明溪县名,隶属三明专员公署。1983年4月,隶属三明市。
大田:高山茶乡
始置时间:明嘉靖十四年﹙1535年﹚
大田县境,周时为七闽地,春秋为吴越地,秦代为闽中郡,唐代属江南东道福州,隋代改属剑州,宋代属南剑州,元代属福建道延平路。明嘉靖十四年(1535年),析尤溪、永安、漳平和德化边隅地置县,因治所地址位于大小田处,故取县名为大田,隶属延平府。清雍正十二年(1734年),改属永春州。民国初属福建南路道、厦门道。民国14年(1925年)直属省,1934年归第四督察区(区治仙游),民国1935~1945年属第六区(区治龙岩),1946~1949年先后属第九、第六区(区治均为永安)。1949年9月6日大田解放,属永安专员公署。1958年6月属晋江专署。1963年3月归属三明专署。1983年4月,三明改市后仍属之。
三元:民国新县
始置时间:民国29年﹙1940年﹚
三元原属沙县辖境,其地名由来已久。远在唐代,因当地有一安氏产下三胞胎,长曰龙元,次曰狮元,末曰豺元,皆英杰有名于世,而取地名为三元。宋时乃为沙县二十二都的一个小村庄,直至明代中叶才辟墟设镇,明清设三元里,民国后设三元镇。民国28年(1939年),从沙县划出设立三元特种区。1940年,增划毗邻的沙县、明溪、永安县部分地方设置三元县,三元镇改称三民镇。1950年解放时仍称三民镇,属梅列区所辖。1954年,三民镇改称城关镇,仍属梅列区。1956年,三元、明溪两县合并,各取冠首一字,故称三明县。1963年,与明溪县分开建置,改称地辖三明市,隶属三明专员公署。1983年7月,地、市合并后,设置市辖三元行政区。
梅列:市区中心
始置时间:1983年
梅列春秋时期先为吴地,后属越国,秦时属闽中郡,汉武帝时属东冶县,三国以后属建安郡。唐朝时方言称“尾历”,于明万历十四年(1586年)建筑城堡,称“历安堡”。清朝年间以方言谐音,将“尾历”改称“梅列”。隋唐至明清隶属沙县。民国29年(1940年)10月,划属三元县所辖。1950年1月28日三元解放后,梅列为三元县的一个区。1956年7月,三元县和明溪县合并为三明县。1963年5月,三明改为地辖县级市,隶属三明专员公署。1983年4月,撤销三明地区行政公署,改为省辖地级市,设置市辖梅列行政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