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龚 新
“四人帮”一倒台
“左”的禁锢开始松动
文豪郭沫若的著名诗句:“大快人心事,打倒四人帮”,道出了当时全国人民心声。十年文革,国民经济陷入崩溃边缘,农民非常困苦。打倒“四人帮”的1976年,三明地区人民公社集体分配给社员的人均仅71元。当时,我父亲龚人左所在的泰宁县这年集体分配给社员的人均为73元,扣除集体分配给的粮豆等实物的折价,拿不到多少现金。全县农村超支户占总数的42%。那么,家庭收入部分呢,也即所谓“小自由”有多少呢?由于不断刮“红色风暴”“割资本主义尾巴”“击退资本主义复辟”,全部“开荒地”、大部“自留地”收归集体,种菜只限自家食用,“鸡头鸭头不得超过人头”,“社会主义要占领一切水面”,家庭养猪限一二头主要为了完成派购任务,手工业、副业只能由集体搞,不准赶墟、贩运(搞到包括“造反派”在内的城镇人口都买不到菜吃,只得放宽到星期天可以开放几小时墟场)。我父亲曾奉命调查过1976年这年泰宁农民“小自由”收入有多少?调查结果为人均10元,经多位行家研究、校核,认同这数字。因此,1976年泰宁农民人均纯收入(集体分配的人均73元,加“小自由"人均10元)为83元。文革中“左”的一套又一套,把农民手脚“捆”得死死的,勤劳勇敢的农民怎能不穷呀?
打倒“四人帮”时,我父亲正在湖南学习栽种“杂交稻”,回到我父亲下放的上青公社,虽未看到欢呼场面,但见到干部群众无不喜形于色,普遍反映:再次解放了。不久,全国开展清查与“四人帮”有牵连的人和事,肃清流毒。农民政治嗅觉很强,已感到上面虽强调“两个凡是”,但“红色风暴”不会再刮了。农村“小自由”开始复苏,收归集体的自留地发还了,家家开荒栽甘薯,“四边”点瓜豆。户前屋后种菜,发展鸡群鸭群,多养几头猪,有些人家向集体承包池塘养鱼,个人在家编竹席或外出打家具,短途贩运又活跃了,在不知不觉中,墟场又恢复活动。在文革中被打倒的公社党政领导们陆续“解放”,只是换了公社当领导。泰宁的“好传统”:除了公社一把手在公社“看家”,其余公社领导、公社干部都要蹲点包队实行“三共同”,他们(包括本人)都是“老好人”,只要上头不搞“运动”,都从农民角度来观察、处理问题,农民“小自由”复苏都经他们默许、甚至鼓动。特别是,县里改变了“以粮为纲,一切砍光”的指导思想,反复强调农、林、牧、副、渔一起抓;鼓励集体、个人“两条腿走路”来加快发展多种经营;成立社队企业局,规定公社、大小队、联户、个体办的工业、手工业、运输业、商业、饮食服务统称社队企业,鼓舞了农民大胆去闯富路。农村经济开始恢复,1978年,泰宁农民人均收入为123元(集体分配部分103元,“小自由”估计为20元);三明地区农民人均收入为100元(集体分配部分84元,“小自由”估计为16元)。
农村的注意力从1978年开始转向生产队的经营管理。广大农民、基层干部对长期以来生产队实行的“队长村头派工,出工一条龙,劳动磨洋工,搞政治评(工)分,分配大拉平”非常厌恶,在“左”的年代只能私下发牢骚。随着政治环境逐渐宽松,变革要求越来越强烈。有意思的是,不少县、社领导,他们都是当年公社化的积极推行者,文革吃足苦头后开始反思公社化二十年为何农村越搞越穷,也感到应该变革。在与最为熟悉的干部、农民畅所欲言的交谈中,他们都以试探口气问我父亲:上面现在对包产到户是什么态度。我父亲只能说:包产到户是高压线,碰不得。在上世纪六十年代初的“困难时期”,泰宁和兄弟县一样,有不少生产队或明或暗搞过包产到户(没有精确统计,当时内部估计约占生产队总数的百分之二十),都取得增产增收的好效果,可是上峰断然反对,层层强扭。泰宁按照地委文件要求,向群众宣传:“最热心搞单干包的主要是一部分劳力比较多的富裕户,再加地富反坏的暗中策动,在少数地方刮起单干包”;各社队要采取“贯彻阶级路线”纠正“单干包”,不少干部受到批判。在以后的社教运动、文革,包产到户作为农村“首恶”进行口诛笔伐,并重翻老账,“揪出”当年搞过或同情过包产到户的人进行无情批斗。即使这样,许多农民还是向往包产到户,他们到处打听外社外县在这方面有什么新动向。我父亲有一次跟好友说,套用一下名言,“一个幽灵,包产到户的幽灵,在我们农村徘徊。”
三中全会精神激荡大地
农村变革之风开始兴起
按照当时泰宁的规定,各生产队在11月底交账,这时开始讨论新一年的生产计划。各队在热烈讨论明年如何干时,传来了1978年12月22日通过的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公报。具有伟大历史意义的三中全会精神内容极为丰富,县里初步学习后,在农村传达贯彻时着重强调:大规模的急风暴雨式的群众性阶级斗争已经基本结束,全党工作的着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坚决地、完整地执行农林牧副渔并举和“以粮为纲,全面发展,因地制宜,适当集中”的方针;公社、大队和生产队的所有权和自主权必须受到国家法律的切实保护;认真执行按劳分配,克服平均主义;社员自留地、家庭副业和集市贸易任何人不得乱加干涉。还强调:思想再解放一点,胆子再大一点,办法再多一点,步子再快一点。三中全会精神大得人心,使农民定了心,壮了胆。1979年年初那段时间,各个生产队队部几乎夜夜灯火通明,研究本队实行哪种生产责任制,各种外地消息,各种新的主张,在这里汇聚、议论、争辩。政治评分取消了,平均主义纠正了,只有少数生产队继续统一派工,多数队划分二三个作业组,小段包工,定额管理,工分到组,责任到人。有的偏僻山区的生产队选择的责任制是将部分或全部耕地的工分或产量,通过自报公议或抓阄,包到组或包到劳或包到户,各公社党委书记纷纷打电话给县委书记刘书木要求表态。几乎在同时,地委传达贯彻省委召开的地(市)委书记碰头会(1979.03.19--22)精神,省委主要领导同志强调:“在农业生产责任制方面,反对分田单干、包产到户,不赞成包产到组,提倡搞临时作业组,小段包干,定额管理”。同时传来,紧靠泰宁的兄弟地区有的县已派出大批工作组进驻“有问题”的村,强扭包产到户、到组。崭新的难题要求县里立即回答。县委书记刘书木找杨里雷(时任县委办公室主任后任县委书记)和我父亲反复研究农村形势,取得共识:这是非同寻常的大事,不宜对这、对那匆匆肯定或匆匆否定,不推不扭,控制局面;强调:文革把农民搞得很穷很苦,引导社队、农民把注意力放在搞好粮食生产的同时大力发展多种经营,确保农民收入有较大增长。这个共识的关键词是“不推不扭”(我父亲好多年后才了解到,这“不推不扭”是当时三明地委书记的重大决策,是私下对县委书记们交待的,没有留下任何形成文字的材料)。刘书木要我父亲见缝插针深入农村调查各种新冒出的经营管理办法,掌握尽量多的第一手材料,直接向他报告。泰宁县委这段时间掌舵较稳,全县农村思想活跃,又很稳定,一片热气腾腾,农村经济发展较快。七、八月间,省委主要领导的秘书奉命到闽西北调查和敦促扭转“两包”(包产到户、包干到户),兄弟县传来消息,这位秘书到的几个县都被训斥扭“包”不力,8月3日到泰宁。我父亲对刘书木说,我父亲曾下放农村包队,最近又一直在作农村调查,由我父亲来汇报,这样,如挨斥责,你有回旋余地。我父亲在汇报时,先简扼介绍打倒“四人帮”以来农村经济快速恢复发展情况,接着,实事求是介绍当前泰宁农村已出现的各种责任制形式,重点介绍少数山区生产队试行“联产到劳”责任制的情况(通俗说就是包产到劳,为了避免“包”字,就换了个提法)。我父亲说,在偏僻的山区、深山区的生产队,两个“分散”很突出,一是农户分散,一个生产队的农户分散居住在几个小小自然村,有些是单家独户;一是耕地分散,生产队耕地分布在大大小小山垅里、前排上,集体耕作很不便。他们实行几统一,主要是统一生产计划,统一品种布局,统一采购化肥、农药等,把各个山垅的耕地、各个排田的梯田的计划产量和工分,分配(或竞标或自报公议)到小组,再落实到每个劳力,或不经小组由劳力自愿多包或少包,年终时按实际产量全奖全赔;没有包下来的耕地由队直管。这样,在山区的队既可发挥集体的优越性,又可调动每个劳力的积极性。还讲到,有些生产队曾打算包产到户,我父亲引导他们转为联产到劳;也讲到,联产到组、到劳,如果领导不力极易滑到包产到户。在汇报中,他不断插话,追问,我父亲如实回答。他听了大感兴趣,没有训斥,要我父亲在汇报提纲基础上形成书面材料让他带回,并说,要带回去认真研究,强调:这种做法只能严控在偏僻山区。
广大农民对改革的要求十分强烈、迫切,可是“反对包产到户,不赞成包产到组”的框框把大家手脚束缚住了,只能在这框框内小改小革,但还是有不少社队勇敢地进行重大的改革探索。
一批冲破禁区的典型受赞扬
一度出现的徘徊局面被冲破
1979年11月,邓超任中共三明地委书记。他上任后,到三明各地进行广泛的调查研究,发现并宣传推广一大批在调整农业结构、改造基层经营主体等方面的典型。他热情宣扬建宁桐元大队包产到组和泰宁新桥公社笋山包产到户两个冲破禁区的重要典型,这在当时是很大胆的,在全区产生很大反响,打破了三明农村改革一度徘徊、观望的局面。这两个典型现分别介绍:
一个典型是建宁县桐元大队在生产队推行包产到组。1980年1月下旬,地委举行的全区农业工作会议上邓超作总结讲话时,在阐述经营管理体制时,举的唯一事例就是桐元,称赞他们在生产队实行“统一核算,分组作业,以产定分,超产奖励”的作法是比较好的。当时,各县(市)偏僻山区都有少数生产队或明或暗在搞包产到户、到组,影响极有限,桐元不同,是华东地区劳动模范谢镇茂领导的、曾获“全国农业先进单位”等许多荣誉的大队,一举一动都受到上上下下的关注。当时我父亲还在泰宁,会后县里立即组织人员到桐元取经。桐元虽是学大寨的典范,也痛感大呼隆、大拉平非改不可,全大队9个生产队,1979年4月1日开始有5个队每队分二三个固定组,其他队不久也跟上。9个队共21个组,生产队作为基本核算单位不变,分组作业,定产量(粮豆)、定工分、定成本,超产或减产全奖全赔。新做法实行后,出勤率提高了,工效提高了,可以腾出71个劳力外出为小组搞副业。1979年,桐元粮食大丰收,平均亩产1457斤,比1978年增157斤,集体分配给社员人均254元,比1978年增82元,家家都很高兴。在探访中,一些队干、农民讲心里话:分组作业好是好,解决了大呼隆、大拉平,但还存在“小呼隆”“小拉平”,联产到组还不能在根本上解决问题,最好是联产到劳。泰宁县委认真研究桐元经验,认为,他们打破禁区搞包产到组,又得到邓超赞扬,我们可以放手发展包产到组。整个三明地区农村原来搞分组作业、联产计酬(也即包产到组)的生产队仅占全地区生产队总数的百分之零点五(千分之五),自宣扬桐元这个典型后,仅几个月时间,实行包产到组的生产队一下上升到占全地区生产队总数的百分之三十一点五四,而且继续在扩大。这是三明农村改革进程中一个重大突破。以后,按照自身的演绎,确如农民期望那样,从包产到组发展到包产到劳,再发展到包产到户或包干到户。
再一个典型是泰宁县新桥公社采取笋山包到户等特殊政策。邓超上任后听泰宁县委书记刘书木详细介绍新桥做法后,大为赞扬,多次在大会、小会上推荐,强调:对多种经营,“特殊政策”就是有特效,各县各社都应对本地“特产”的重点产区,划为特区,制定特殊政策,重点扶持。在当时,在某个大队、小队对多种经营搞包产到户,不算稀罕。新桥公社是著名的白笋干重要产区,又在全公社五万多亩笋山实行笋山包到户,影响就很大了。这项改革我父亲曾参与。打倒“四人帮”后,泰宁在大抓粮食生产的同时下大力气恢复、发展多种经营,发现泰宁最重要的特产笋干恢复很慢,1979年3月,为了培养干部,县委派县委办公室副主任李开英出任新桥公社党委书记,并交待:最主要的任务是尽快把笋干恢复、超过历史最高水平;还交待:遇政策问题叫龚人左下去一起商量。新桥竹林里有几百座“笋厂”(笋榨),原来是一户一厂,负责附近竹山的笋干生产,一到大年的制笋季节家家户户扶老携幼牵猪带狗搬到笋厂,春笋长得极快,要及时把已将泥土拱起而还未冒出地面的竹笋挖起(这种笋制成的笋干就是一等品“秀葫”或二等品“秀尖”),男劳力挖笋,满满两大筐竹笋有二三百斤,挑回笋厂;由妇女老人剥掉笋壳,放在大锅里煮,煮熟了放到水里浸;再挑到笋榨里榨。真是分秒必争,人人动手,分工严密,从天刚亮直忙到天黑。大忙之后才回村,隔一段时间到笋榨加压,把水压掉,到白露开榨拿出来晒干。这生产过程,决定了笋干最佳生产方式是家庭经营,也决定了,抓了笋干就没法种双季早稻。新桥笋干大年产量最高水平为65万斤(1957年),以后搞“左”的一套,集体生产笋干,并不断扩大双早,笋干产量不断下降,1979年也是大年,仅产27万斤,而且“秀葫”“秀尖”比重很低。李开英和我父亲多次研究,认为要把新桥笋干搞上去,就要解决“包产到户”和“不种双早”这两道都是高压线的难题。时机来了,1979年6月,中央决定对广东、福建两省在对外经济活动中实行特殊政策和灵活措施(即著名的50号文件)。县里贯彻这个文件时,我父亲和李开英找刘书木商量,说,笋干是出口产品,我们是否可以把新桥划为笋干特区,实行特殊政策,解决两大难题。刘书木在改革上很有勇气,采纳建议,经县委常委会讨论,决定建立新桥笋干特区,赋予特殊政策两条:一条是可以实行笋山包到户,另一条是新桥的双季早稻可以少种或不种,粮食征购任务酌减,调整到其他公社,由新桥补平议差价。新桥公社与大队商量后制定了十条规定,把笋山包到户。此举大大调动笋农积极性,在自己承包的责任竹山上锄草、砍杂(树)、垦复、扩边(让竹鞭向外伸展)。(下个大年是1981年,新桥笋干一举达到66万斤,超过历史最高水平)。邓超到处宣扬新桥作法,使多种经营从改革人手促其加快发展。建宁、永安、三明等县(市)把笋干集中产区的公社也划为笋干特区,采取笋山包到户等特殊政策。建宁在莲子集中产区搞建莲特区,搞莲田专业包产到户,莲田一下扩大了几倍。宁化把土纸集中产地治平公社划为土纸特区,实行土纸分户、分厂经营等。这是三明农村改革的又一重大突破。这为以后发展多种经营专业户,进而发展为专业大户、专业联合体打下基础。同时,也促进了这些地区的农业包产到户、包干到户。
打破“禁区”的典型,到处传颂、议论、推广,使忌讳好多年的“包”字,终于不再躲躲闪闪,开始理直气壮地在三明大地大显神通。
(本文作者用笔名,系三明文联原主席,其父亲龚人左曾任市委副秘书长、政研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