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刘 晓 迎
摘要:三明地处福建闽西北,闽江上游,有着沙溪、尤溪和金溪三大流域近三万平方公里面积,绿水青山间,星罗棋布地散落着古老的村落,或傍水而居,或依山而就,犹如串串珍珠点缀在闽西北大地上。千百年来生活在这片土地上的人们创造了丰富多彩、弥足珍贵的文化遗产,蕴藏着两晋以来的历史文化信息和南方独有的自然生态景观资源,是闽西北乡村历史文化和自然遗产的“活化石”和“生态博物馆”,更是中华传统文化的重要载体和中华民族的精神家园之一。然而,随着近年来“城乡统筹发展、郊区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的冲击,乃至“乡村城镇化、乡村旅游开发”的布局,传统古村落正悄悄地离我们远去,文化遗产也面临着消亡的危险。许多村落由于保护意识的淡薄和科学保护理念与方法的缺乏,很多文化遗产依然面临着严重威胁与破坏。本文结合三明文化遗产保护的现状,秉承国际公认的原真性和完整性原则,探讨三明传统村落文化遗产传承与保护策略:确立科学的保护与发展观念至关重要,应以规划手段引导当代建设行为和功能变化,协调保护与发展的关系,同时应加强政府的监管能力,包括宣传教育、积极引导、分享利益三个层次的、全面的公众参与并努力实现的目标。
一、传统村落定义与现状
(一)何为古村落
古村落,一般指的是“承载历史文化传统的较大聚落”或“多个聚落群体形成的自然村落、村庄区域”等定义,其范围既包括已申报命名国家、省、市级的历史文化名村,也包括有历史文化价值但尚未申报名村的古村落,还包括具有优美自然景观、生态环境的自然村落。由上述的多样性可以看出,对古村落的认定范围和标准较难统一。虽然如此,三明曾调查摸底过,其范围诸如“古迹名村”、“建筑名村”、“人物名村”、“红色历史文化名村”等圈定过,不论如何称呼,其实质离不开传统村落的定义,也就是“承载历史文化传统的较大聚落”或“多个聚落群体形成的自然村落、村庄区域”的定义。
2014年,三明市为加快推进历史文化名村和传统村落保护利用,调查核实历史文化名村和传统村落资源,出台了《三明市历史文化名村和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工作实施意见》、《三明市历史文化名村和传统村落调查摸底实施工作方案》后,在全市1736个行政村中筛选出213个古村落,并在此基础上开展50个古村落的申报与现场审核工作。这213个村落就是三明市的“古村落”或叫“传统村落”。
(二)传统村落现状
闽西北的古村落始于三国时期,大部分在唐宋时期形成,千百年来的农耕文明,造就了深厚的历史积淀,现明、清主体格局的村落具有数量较多、分布广泛、个性鲜明等特点。21世纪以来,三明重视对传统村落保护,全市不可移动文物1.9万多处,其中有半数以上分布在农村乡镇。在非遗名录国家级(5项)、省级(26项)、市级(23项)、县级(26项)中,绝大多数都在古村落里。目前,全市申报市级“历史文化名村和传统村落”50个,申报省级“传统村落”83个。全市被列入中国传统村落名录的村落有20个,历史文化名镇1 个,名村6个;省级历史文化名镇3个,名村3个。
然而,在现代化(乡村城镇化、新农村建设)进程中,三明的古村落亦同其他地方一样,不断遭受冲击,近年来古村落消失很快,其迅猛势头不可阻挡。据统计,目前12个县(市、区)1736个行政村中只有213个村申请市级以上的传统村落,占全市村落的八分之一;其中有50个村参与了第一批市级传统村落的申报工作,只占总数的三十五分之一。显然,村落的文化遗产也越来越少,千年传承而来的非遗项目正在大量消失。
(三)问题与原因
与珍稀物种要“濒临消亡”才引起重视要保护一样,传统村落中文化遗产的消失亦存在这一问题。其实,对导致古村落消亡的原因大体都一样,如“对传统村落稀缺性认识不足、保护乏力,造成乡土建筑‘自然性毁损’”、“传统村落乡土建筑处于‘老龄化、空巢化’的‘自然性颓废’状态”、“农村用地政策不完善及随意‘拆旧建新’导致古村落‘自建性破坏’”、“新农村建设的认识误区和‘旧村改造’决策误导的‘建设性破坏’”、“一些古村落过度商业化开发的‘旅游性破坏’正在蔓延”、因人口的消失导致‘文化遗产’的缺失等。三明的古村落也不同程度地存在上述问题,亟需重视对待,因为有些方面还涉及到其他问题,如“法规不健全、政策制度弊端、产权不清给古村落保护带来的困难”、“行政体制存在‘多头管理’的缺陷”、“乡土建筑产权分散不清使保护困难”等。当然,还有诸如“保护资金缺乏、研究保护人才匮乏、乡土建筑数量多规模大、维修费用高、乡土建筑保护的技术力量十分缺乏”等。
二、文化遗产现状
文化遗产从概念上分为有形文化遗产和无形文化遗产。包括物质和非物质文化遗产。
(一)物质文化遗产
众所周知,目前,全市共登记的不可移动文物4729处,列入县(市、区)级以上的文物保护单位509处,其中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0处26个点,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76处101个点,县(市、区)级文物保护单位423处。国有馆藏文物25151件/套,共32746件。其中一级11件/套,二级168件/套,三级8667件/套,一般5734件/套,未定级10571件/套。登记在册的涉台文物125处,其中列入文物保护单位68处。全市列入文物保护范围的革命旧址、遗址和遗迹200余处,馆藏革命文物3000余件,其中一级文物2件、二级文物24件、三级文物1606件。此外,还有国家级历史文化名镇名村7个,省级14个,市级98个;有34个村和51个村分别入选国家级、省级传统村落名录。万寿岩遗址入选第三批国家考古遗址公园,明溪南山遗址入选社科院“2017年中国六大考古新发现”,永安抗战旧址群入选第二批国家级抗战纪念设施、遗址目录。
(二)非物质文化遗产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方面,目前,全市已开展的非遗普查,共收集非遗线索18931 条,共17大类150多个种类5632项,其中民间文学1217项;民间音乐331项;民间舞蹈86项;戏曲116项;曲艺(包括谐谑快板、唱曲、说书、南腔北调等)49项;民间杂耍20项;民间美术287项;民间手工技艺694项;生产商贸习俗94项;消费习俗251项;人生礼仪578项;岁时节令(包括传统节日习俗、节气与习俗等)491项;民间信仰641项;民间知识146项;游艺、体育与竞技96项;传统医药422项;其他诸如村规乡约、族谱、香会、传统行会等113项。
截至2019年1月止,全市有永安大腔戏、泰宁梅林戏、龙舞(大田板灯龙)、竹纸制作技艺、祭祖习俗(石壁客家祭祖习俗)5个项目列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泰宁大源傩舞、永安大腔戏、泰宁梅林戏、沙县肩膀戏、将乐民间龙池古砚制作工艺、宁化客家山歌等50个项目列入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宁化石门山祈剧、将乐跑马将军等81个列入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
此外,共有黎秀珍(泰宁梅林戏)、熊德钦(永安大腔戏)、邢承榜(永安大腔戏)、刘仰根(竹纸制作技艺)4名国家级传承人;严建华(泰宁大源傩舞、赤膊灯)、李炳洪(清流李家五经魁)等29名省级传承人;林正棠(三明龙船歌)、邹建宁(木活字印刷术)等52名市级传承人。
截至2018年5月,又开展了市级非遗申报,共有70余个项目参评,数量是前几年的项目之和。
三、传承与保护
(一)传承
由上所述,物质文化遗产虽然总量不多,却是实实在在地得到比较好的传承和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却没能得到足够重视,这也是社会功能遭到忽视的表现之一,空有庞大的资源,却只有少量进入保护行列,显然保护重视不够、力度不够。如果说,一个文化遗产保护地,只剩下物质文化存在的话,而没有非物质文化遗产,那么还谈得上是真正的文化遗产吗?如宁化的土堡,始于隋末唐初,历史上几百座,然而各种原因,目前只剩下三四座,就是如此,前几年因火灾又烧毁一座;清流灵地乡前几年还有一座土堡,因无力维护倒塌了,唯一保存的最后一座土堡又消失了。明溪全县土堡只剩下遗址了。目前尚有留存的只剩下永安、大田和尤溪县部分土堡了。全国文物“三普”统计,目前,三明境内的土堡只有200余个,保护尚
古村之夜
好的仅剩40余座,纳入省保、国保的土堡只有十几座。由于上述土堡的消失或保护不及,加上围绕土堡的各种习俗与故事正悄悄地从人们的记忆中远去。正如一座古村落,尽管民居建筑仍在,村头古树华盖遮天,然而田地荒芜、家家户户只剩下老人、妇女和儿童,这还能称作是一个完整的村落么?更何况,岁时节令的唱大戏、舞龙舞狮、铁杆故事、闹花灯等一年比不得上一年了,其文化遗产地的住民结构一旦发生改变,无形文化遗产脱离了所植根的环境,其价值与意义必然受损;而失去了无形文化传统的历史环境,其社会功能也难以维持。
(二)保护
1、物质文化遗产保护
一是切实做好文物调查研究和不可移动文物保护规划的制定实施工作。加强文物资源调查研究,并依法登记、建档。在认真摸清底数的基础上,分类制定文物保护规划,认真组织实施。要及时依法划定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设立必要的保护管理机构,明确保护责任主体,建立健全保护管理制度。其他不可移动文物也要依据文物保护法的规定制定保护规划,落实保护措施。坚决避免和纠正过度开发利用文化遗产,特别是将文物作为或变相作为企业资产经营的违法行为。
改进和完善重大建设工程中的文物保护工作。严格执行重大建设工程项目审批、核准和备案制度。凡涉及文物保护事项的基本建设项目,必须依法在项目批准前征求文物行政部门的意见,在进行必要的考古勘探、发掘并落实文物保护措施以后方可实施。基本建设项目中的考古发掘要充分考虑文物保护工作的实际需要,加强统一管理,落实审批和监督责任。
二是切实抓好重点文物维修工程。近三年,我市共争取到国家重点文物专项补助资金1.1亿元,补助范围主要涉及大遗址、涉台文物、国保集中成片传统村落等。2017年,我市获国家、省文物保护专项补助经费12项共计1681万元,积极组织了清流县赖安村、青水沧海等国保、省保集中成片传统村落整体保护利用方案编制实施;要统筹规划、集中资金,实施一批文物保护重点工程,排除重大文物险情,加强对重要濒危文物的保护。目前,已持续推进清流县赖坊镇省保集中连片修缮工程、明溪县南山遗址本体及载体加固保护工程,继续完善明溪县林畲红军史迹群的保护及建设工作,开展一系列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维修工作任务,宁化县陈塘修齐堂、小溪谢氏家庙、下伊伊公庙等。实施保护工程必须要确保文物的真实性,坚决禁止借保护文物之名行造假古董之实。要对文物“复建”进行严格限制,把有限的人力、物力切实用到对重要文物、特别是重大濒危文物的保护项目上。严格工程管理,落实文物保护工程队伍资质制度,完善从业人员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各类文物保护技术规范,确保工程质量。
已确定为历史文化名城(街区、村镇)的,地方人民政府要认真制定保护规划,并严格执行。在城镇化过程中,要切实保护好历史文化环境,把保护优秀的乡土建筑等文化遗产作为城镇化发展战略的重要内容,把历史文化名城(街区、村镇)保护规划纳入城乡规划。相关重大建设项目,必须建立公示制度,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市有关部门要对历史文化名城(街区、村镇)的保护状况和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跟踪监测,及时解决有关问题;历史文化名城(街区、村镇)的布局、环境、历史风貌遭到严重破坏的,应当依法取消其称号,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是加强可移动文物保护。全市国有博物馆(纪念馆)13家,其中综合类10家,专题类1家,纪念类2家。国有馆藏文物25151件/套(实际数量32746件)。要提高馆藏文物保护和展示水平,高度重视博物馆建设。加强对藏品的登记、建档和安全管理,落实藏品丢失、损毁追究责任制。实施馆藏文物信息化和保存环境达标建设,加大馆藏文物科技保护力度。提高陈列展览(包括临时展览、对外交流展览)质量和水平,充分发挥馆藏文物的教育作用。加强博物馆专业人员培养,提高博物馆队伍素质。坚持向未成年人等特殊社会群体减、免费开放,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
四是加强对文物市场的调控和监督管理。我市成立有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13个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事业编制116名,在编93人),负责对全市文物市场执法工作。因此,要实行规范化管理,清理整顿文物流通市场,依法严格把握文物流通市场准入条件,规范文物经营和民间文物收藏行为,确保文物市场健康发展。同时,要依法加强文物商店销售文物、文物拍卖企业拍卖文物的审核备案工作。坚决取缔非法文物市场,严厉打击盗窃、盗掘、走私、倒卖文物等违法犯罪活动。严格执行文物出入境审核、监管制度,加强鉴定机构队伍建设,严防珍贵文物流失。加强国际合作,对非法流失境外的文物要坚决依法追索。
2、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
一是要在非遗普查的基础上,全面了解和掌握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的种类、数量、分布状况、生存环境、保护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并由此制定非遗保护规划。目前,我市已收集非遗线索18931 条,可谓资源丰富、遗产可观,但保护任务同样巨大,要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整体规划,纳入文化发展纲要。
二是加强遗产抢救工作。去年以来,在已有代表性项目81项、市级以上代表性传承人52人的基础上,市非遗保护中心组织开展了第五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目前,各县(市、区)积极申报,已有70多项非遗正在评审。目前已借市博物馆旧馆展览楼暂时设立了“三明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博览苑”,从2014年6月14日第九个文化遗产日起,博览苑揭牌已正式对外开放,成为市区一个集游、看、赏、玩、尝为一体的非遗文化旅游点。
三是建立三明市非遗代表性项目档案。对国家、省、市、县四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进行了梳理,开展了视频、图片、文字等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方便档案的查询、再利用。同时,防止申报视频等光盘资料因年限久远而不能使用,整理纸质文档的同时,尽可能完善电子档案,经过近几年的努力,目前已归档81个市级以上非遗项目档案。并对52位市级以上传承人的简介及传承性图片进行重新收集整理,同时尽量收集历届传承人的申报文本、申报片等各项电子资料,建立传承人的电子档案。
四是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进一步完善评审标准,严格评审工作,逐步建立国家和省、市、县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对列入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项目,制定了科学的保护规划,明确了有关保护的责任主体,进行有效保护。对列入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代表性传人,有计划地提供资助,鼓励和支持其开展传习活动,确保优秀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
清流东坑村拔河活动
四、对策与措施
1、首先要解决源头问题,即确立科学的保护与发展观念。遗产的保护,已不是单项的问题,即单一解决文化遗产保护的方法,已不能解决保护的问题。因为,从深层次原因来看,都是观念与价值取向的问题。经济上的不足也罢,体制上的缺陷也好,解决问题的源头仍然是正确的定位,即确立科学的可持续保护与发展观念。
目前,三明最需要的是建立可持续保护文化遗产的观念,将文化遗产保护纳入社会和经济发展的总体规划之内并加以实施。
改革开放以来,三明各地的现代化建设让许多城乡面貌一新,让人精神振奋的同时,也导致认识上对发展的内涵形成偏差,其后果就是在自然资源消耗和文化资源破坏方面付出了巨大代价。城市建设面临的“保护与发展”基本矛盾、缺乏科学保护理念的“保护性破坏”等问题,现在已被国际文化遗产保护领域重要的成果——完整性原则与整体性方法所取代,即保护是为了更好地发展而采取的积极行动。保护不再局限于历史、文化意义之上,不只是为了留存历史的见证,而是融合于整个城市的发展与现代化的进程之中,使历史遗存以其独特的方式以及自身的历史文化优势在城市发展以及经济、社会生活中扮演重要的角色。因此,应将保护文化遗产作为实现发展的重要方面,而非手段之一。
2、以规划引导当代建设行为和功能变化
以规划手段引导当代建设行为和功能变化是有效的保护方式之一,这是国际保护宪章给予的重要启示。整体性保护的概念已经超出了一般意义上对建设行为的“控制”,还包含对社会功能的干预和引导。
《福建省文物保护管理条例》第4 条的规定,将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措施纳入城市规划。《三明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30年)》第六节“规划区空间管制规划”第39条中,将文物保护区列入限制建设区,对各类开发建设活动进行严格限制,科学合理地引导开发建设行为,城市建设应尽可能避让、避免与文物保护发生冲突。应当说,规划有限制并纳入总体之中。2014年开展的三明市第一批历史文化(传统村落)名村,共有213个村落申报,98个村落获得了称号的同时,出台了《三明市市级传统村落和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管理办法》,这是首次主动介入,以规划手段引导当代建设和有效的保护。
规划应该引导当代建设行为。任何当代的建设行为,都应从宏观的地域特色和微观的环境特征两方面加以引导。从宏观上看,如泰宁的城市风貌,包括建筑风格、屋顶景观、主要视觉轴线、建筑区和建筑类型是县城特色中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是立足于旅游城市需要而规划与设计的;从微观上看,材料、照明、街道设施、广告、植物等配置,包括施工质量都列入了考虑范畴。因此,到过泰宁的游客对泰宁整体的感觉十分惊讶,山区小城居然如此有规划,不简单。从《关于保护景观和遗址的风貌与特性的建议》(1)到《维也纳备忘录》(2)众多的国际宪章已经表明,上述泰宁要素会影响遗产在物质结构和视觉景观方面的完整性。
规划还应引导当代功能变化。相比原真性,完整性原则更强调文化遗产在视觉景观尤其是社会功能方面的特征。泰宁大金湖里有个老虎际村,村落建筑依山就势,从山顶向下发展(祖祠建在最高处,其后建屋一律不许超过它),形成了现今十分壮观的建筑群,当地人戏称“布达拉宫”。就是这么一个十分有特色的小山村,因为开发旅游的需要,被一企业看中,将住民迁移出去。然而,又是因为什么原因,后继无力投入开发,导致小村建筑面临坍塌损毁的结局。所以说,遗产地既要有人居住,还必须是原住民,否则如何延续遗产地的社会功能特征,更别说保护原住民的长期利益,最后的结果直接导致当地的特色传统丧失。《建筑遗产欧洲宪章》(3)指出,历史中心区和历史地区有益于保持和谐的社会平衡。毫无疑问,这是指社会功能特征尚未遭到破坏的地区。当然,由于社会经济大环境的改变,遗产地的社会功能活动也不可能一成不变。面对这种变化,一方面需要密切关注遗产地所遭到的变化,监测和管理这种变化产生的影响;另一方面,则需要引导这种变化,以避免不可挽回的后果,包括采取合适的功能以满足居民社会、文化和经济的需要,或保持当地贸易、特色手工业等现有的适当功能,或是采取文化振兴政策复兴遗产地区。
3、加强政府的管理能力与监督职能
一是明确责任。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文物局、市发改委、市城乡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国土资源局、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消防支队、市编办、市交通运输局、市旅发委等)要将文化遗产保护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并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以及城乡规划。如,市发改委2016-2017年,争取了明溪县御帘村历史文化保护实施建设项目等3个建设项目,下达中央和省级预算内补助资金5500万元。
二是要建立健全文化遗产保护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成立三明市文化遗产保护领导小组,定期研究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重大问题。统一协调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如,面对文物保护和建设资金压力大的普遍问题,应积极向上争取和筹集资金,同时加强管理,确保文物经费使用规范化,并注重专项资金实际使用效果。各级人民政府要将文化遗产保护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三是各县(市、区)级人民政府也要建立相应的文化遗产保护协调机构。要建立文化遗产保护定期通报制度、专家咨询制度以及公众和舆论监督机制,推进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要充分发挥有关学术机构、大专院校、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各方面的作用,共同开展文化遗产保护工作。
四是完善法律制度也是提高管理与监督职能的关键。许多遗产地区遭到破坏,全都是“合法”、“合理”地进行。文化管理部门由于缺乏法律的武器,也无法对各种破坏行为采取有效的遏止措施。只有管理体制与法律法规得到健全与完善后,才能做到;只有职责分明、有法可依,政府的管理能力和监督职能才能加强。
4、全面的公众参与才能实现全民自觉保护
全社会都能认识到文化遗产的价值,实现全民的、自觉的保护,是保护文化遗产的最终目标。首先,政府和管理机构要与文化财产所有者及公众沟通,使个人和团体都应该能够得到与保护工作展开相关的信息,包括保护资金的来源、获得保护资金的渠道,居民、政府或开发商需要承担的责任,对收益的分配等。正如《内罗毕建议》(4)所指出的,这些信息不仅包含美学知识方面,而且还应该包含有关社会和经济政策方面的信息;这种信息应在私人和政府专门机构以及一般民众中广为传播,以使他们知道为什么以及怎样才能按此方法改善他们的环境(第51条)。所以,需要通过媒体宣传、教育培训等各种方式,提供有关文化遗产价值认识方面的信息,包括介绍文化遗产的宣传材料等。其次,应该为各个相关个人和团体建立对话、合作的平台,使各个利益团体都能够从自身领域出发提出可实施的、有成效的建议,任何一方面的建议都应该受到重视,这将关系到决策正确与否,还影响各个利益团体在保护过程中的积极性。最后,公众参与不仅意味着分担责任,还包含分享从中获得的利益。总之,保护文化遗产的重要目标在于保持遗产地的生机,使之更具魅力,并发挥遗产应有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使人们切实感到保护也是发展。
五、文化遗产保护案例与具体要求
(一)、桂峰村案例
三明市第一个国家级历史文化名村——尤溪县桂峰村。位于尤溪县洋中镇东北部,海拔550米,村落依山就势分布在村中的三面坡上,层层叠叠,错落有致,构建独特,各具风韵。该村始建于南宋淳佑七年(1247年),全村人姓蔡,是个血缘村落,现存的39座古建筑为清代建筑。村中小桥流水,曲巷通幽。历史上这里文风鼎盛,人文蔚起,明清两代经科举中进士者3人,举人12名,秀才412名。2003年1月,该村被评为省级历史文化名村,2007年5月,被评为第三批中国历史文化名村。
从2003年起,先后获得各类资金近5000万元,用于村公路方面费用3800万元,用于古民居维修200多万元,其余1000万元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如绿化、公厕、消防、自来水、三线(电、闭路、广电)落地、路牌、排水沟、环境卫生、垃圾整理等方面。
一个村落的保护涉及方方面面,每一个方面都很重要,村里重点古民居都配备了灭火器材和自来水柱,正因为有了配备,发生了2次意外火灾都及时得到了扑灭。当然,村里30多人的义务消防员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上述资金对于一个村来说,已经投入了不少,就这样的投入对于一个国家级的历史文化名村来说显然是远远不够的,全村39幢明清古建筑中,重点古民居14幢,若是需要维护或是大修的话,资金需要不少。由此可见保护古村落任重道远。
针对以上情况,桂峰村近几年采取一定措施和办法,正不断地探索古村落的保护方式,虽然效果不大,仍坚持走下去,让我们看到了传统村落传承和保护的方向与希望。
一是利用方面,将重点古民居(14幢)的客厅、走廊、公共地方等,除个人使用房以外,租给村委会的古民居旅游有限公司,公司给每一幢1000元租金,并按每年上涨10%签协议。这样公司在经营时,户主无条件协助公司开展经营活动,公司若有资金维修的话将优先考虑这些户主。对无人住古民居,则与房主签订20年协议,交与村委会使用,村委会将负责古民居的维护,而无需对户主另付费用。
二是村委会对14幢古民居,每年给予每个户主300元卫生费,而户主则负责房屋的清洁卫生,保证民居环境卫生。对无人居住的,则由村卫生员负责。村卫生员(共2人)的费用每人每月1000元——2000元。
三是鼓励以社会公众“认领、认养、认保”和租用等方式参与保护利用。2008年,有福州等地的画家前来与村委会洽谈古民居“认领、认养、认保”,村委会对一幢无人居住民居提出整体“认领、认养、认保”25年,因达不到画家所估算的30年预期成本而搁浅。这一方式,村委会还认为要继续加大力度尝试,如通过全村古民居整体出租使用年限等方式,允许企业和个人租用实现保护利用。对此,村委会已有打算,正计划与一企业集团合作,将全村古民居打包,由企业来负责古民居的维修及全村的旅游开发。打包租金每平方米10元,其中40%(4元)给户主,60%(6元)由村委会收入,用于村安保、卫生人员等费用。
结论:桂峰村的古村落保护所需资金无疑是庞大而又是远远不足的,怎么办?还是要几个方面共同来办:一是各级政府要加大投入力度,将古村落保护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二是市、县级政府应在城市维护费中确定一定比例的古村落保护费,并逐年加大投入。三是县、乡级政府应将传统村落保护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并随地方财政收入的增长而同步增加,以确保古村落乡土建筑等重点文化遗产保护经费的投入。四是地方财政应将传统村镇出让土地所得部分返还传统村镇用作保护,市级财政也可以考虑在土地出让收益中提取适当比例,建立传统村镇保护利用发展基金,用于支持重点扶持项目。建议将国家级、省级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纳入生态保护补偿范围。
(二)清流东坑村案例:
“望得见山、看得见水”是自然的保护开发,而“记得住乡愁”则是对文化传承的主观印象,包括老树、古井、廊桥、建筑、学校、戏台、庙宇等,也包括人生礼仪、节庆情怀、街头游艺、物产小吃等,这里结合东坑村的实际谈谈如何保护与利用。
1、建筑 村落形成于元代,村舍南北长约1000米,东西宽约600米,历史上村中民宅由西北角向东南角延伸发展。村中以魁星坊“陈氏一门”为界,自然划分为内宅民居、外为宗祠庙宇公共区。民国后,民宅渐渐向“陈氏一门”以南外移,现已形成上、下或新老两村,故上村大多是明清以来的民宅,相对完整的院落还有20余处,且联片分布,有门楼、水井、祠堂、书院、廊桥、古寨等;下村基本是新村建筑。所要保护和利用的就是上村民宅这一部分。
中国历史文化名村——桂峰村全景
上村的民宅建筑多为殿堂式二进建筑,前有池塘,后有花园,一二进之间为天井,两旁为厢房,左右对称,坐北朝南。浴槽、水井多在屋内,猪牛栏、厕所则在屋外,此种布局及建筑风格已承袭了几百年。此种布局有其合理性,村民自古以来已十分习惯,故此,古村应以保护维修为主,切忌大规模改变。对有价值的古屋,应评估和勘察,申请等级保护,修旧如旧并加以利用开发,如旧书院、祠堂的维修与利用。
魁星坊“陈氏一门” 是全村的景观亮点之一,也是村人心目中的骄傲所在。此牌楼建于明隆庆五年(1571年),由第十五代孙陈用宾进士所建。用宾官历云南巡抚、兵部侍郎、都察院右都御史、经略三边等职。“陈氏一门”已有400多年历史,历史上有过三次兴建,清乾隆二十二年(1758年)一次火灾,于清乾隆五十八年(1794年)重建;不久又被自然灾害所毁,于清嘉庆二年(1797年)重建。此牌楼已于近年重修,现已唤然一新。
2、廊桥 临水宫的前面有一廊桥,位于水口处,由高山深处蜿蜒而下的凉水在此奔腾而下,形成瀑布,穿桥跃入桥下水潭,形成鱼龙戏水景观。此桥桥基为石拱,上架廊屋,镇锁水口,如长虹卧波,是村“八景”之一,名“水口凉桥”三元桥,是村民歇息、娱乐、祭祀、贸易等多功能的公共设施。
3、古寨 昔日的古寨虽已失去原有的宗旨目的,不再是村民心目中的安全庇佑所,但还是村庄一段发展史的防御物证和古老的山寨门户。故此,尽可能在财力允许下给以修复。这是对历史的尊重,也是教育后代及发展乡村旅游的好景点,从中能让后人了解许多历史知识和对前人智慧的赞赏,如未雨绸缪、巧修暗道、团结对外等。
4、优秀传统特色项目
走游会 无疑,这是古村的特色传统活动之一,不应成为村人心目中的回忆,而应该发扬光大并使其成为走进新时代的有益活动项目之一,而成为村中的特色品牌。因为走游会,作为体育竞技活动,它容纳了许多好元素,如活跃节假日气氛、疾走增强身体素质、接力讲究团队精神、不讲究的物质(两个红蛋)奖励和村民“加油”鼓劲喝彩参与等,显示出古老村庄厚重的文化底蕴和魅力。
敬老 村中历来有着敬老的传统(拜年和请寿星),这在当今时代又有着新的内涵和要求,也是新时代的特征之一。以往,大年初一,村民恪守古训,都要给村中老人拜年祝贺,共度新春佳节。男女50岁起,逢十都是年度的寿星,男称“寿仙公”,女为“寿仙”。年初一,早已准备好寿诗、寿联、礼物、鞭炮等,相沿承袭自发组织的敬老队伍就忙开了,先到村中90岁最高寿者拜年,继之按80、70、60、50顺序进行,期间极为热闹开心。而“请寿星”活动从初四开始,至正月二十结束,期间请时,先行提早通知,第二天一早就登门面请,宴前一小时还须再请,充分体现出对寿星公的尊重。当然,敬老形式非得宴请不行,新时代要有新内容,关键的是要使敬老风尚得以延续、得以发扬。
特色酒令 村里人正式请客办酒,其礼节比较讲究,事先写请柬,还得送请柬,届时还得分别请三次。由三人叫客小组进行,第一人上门专叫:“XXX今晚到XXX家喝酒”,若主人不在时,则叫:“请你家XXX晚上到XXX家喝酒”。第二个人专管客人名单,请完后拿一燃香在名单后点一小洞标记。第三人协助第二人,以防弄错,这就是东坑村的“三请之礼”。复杂了点,但给客人的感觉却是无比亲切。宴席中高朋满坐,离不开“摆酒令”,这也是东坑村古老习俗中的特色之一,若赋与新时代的内容和要求,不失为饮酒时助兴取乐的好方式。为使饮酒的氛围更快达到高潮,席间往往猜拳助兴,至今流传的还有不少特色拳歌,如《十五顶帽歌》、《螃卡歌》、《猜拳歌》等。
雕刻 说起东坑村的雕刻装饰,其种类不少。如建筑中门楼、窗楹、走廊,神龛中的人物、花卉图案,无论是浅雕、浮雕、透雕,还是砖雕、石雕、木雕,无不维妙维肖、栩栩如生。如现今仍存的楹门木雕“二十四孝图”,共有各式人物90余人,人物细腻生动,配与房屋、树木、家具用品等组图,整体立体感强,彰显出村人的审美心理和时代的高超技艺。村中的木雕由谁雕就,今人已不知道,但村中陈氏第28代孙陈立忠却是另辟曲径,在继承其父陈土福木工技艺的基础上,脱离了传统的窠臼,刀锯斧凿驾轻就熟,常用雕塑的手法来表达作品(书法)的意境,并综合了书法、绘画、雕塑、篆刻等多种技能,讲究色彩、平面、立体的构成,使作品具有独特的艺术内涵和想像空间,被称为“鬼才”。不得不说,他的成就离不开家族的耳濡目染。现今的陈立忠已是清流县刻字艺术非遗项目传承人,作为省刻字艺术创作基地的领军人物,他与同行们刀耕不辍,成绩斐然,先后有23名雕刻者在国际国内刻字艺术展上斩获大奖。清流滨河公园内其设计雕刻的书法源流景观墙,全长30多米,已经成为县里一道亮丽的风景。
此外,东坑村的锣鼓、棋类如剪刀棋、六子棋、鸡母棋、周棋、屎缸棋等曾兴盛一时,现今大多看不到了。如何挖掘、整理、活跃这些村人曾经喜爱的项目,需要各级组织、村人共同努力,人人参与,这样才能广泛流传、经久不衰!
古村落的保护和开发利用,牵动方方面面,远不是以上所述能言说清楚的,本文仅是提供思绪,供大家指正参考。
注释:
(1)联合国教育、 科学及文化组织大会第十二次会议于1962年12月11日在巴黎通过。
(2)世界遗产与当代建筑国际会议于2005年5月12日-14日在奥地利维也纳通过。
(3)1975年,为振兴处于萧条和衰退中的欧州历史城市和文物古迹保护,发起了欧州建筑遗产年的活动,并通过了《建筑遗产的欧州宪章》。
(4)《关于历史地区的保护及其当代作用的建议》,内罗毕,1976年联合国教育、科学及文化组织大会第十九届会议于1976年11月26日在内罗毕通过了《关于历史地区的保护及其当代作用的建议》。
(本文作者系三明市博物馆馆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