镛城盛开文明花 —— 记福建省“五讲四美三热爱”活动工作会议在将乐县召开的前前后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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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23月,中共将乐县委按照中共福建省委和中共三明地委的部署,认真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关于在全民中开展“五讲四美三热爱”(讲文明、讲礼貌、讲卫生、讲秩序、讲道德;心灵美、语言美、行为美、环境美;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热爱中国共产党)活动的通知,组织干部、群众开展以“五讲四美三热爱”为主要内容的第一个“全民文明礼貌月”活动。县里成立“文明月”活动指挥部,由县委书记、县长分别任总指挥和副总指挥,并从县直部门抽调20多名干部集中办公,加强对这项活动的具体指导和监督。县、公社、县直部门层层召开动员会、宣讲会,县委宣传部编印“五讲四美三热爱”宣传材料1.2万份,出动宣传车上街宣传,组织社会公德宣传队14支,巡回演出35场,上街宣传62场。基层单位出专栏、墙报892期,张贴宣传画1760张,受教育2.7万人次。全县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参加改变不卫生习俗的实践活动,组织卫生大扫除7次,2.7万人次参加。广大团员、青少年组成学雷锋小组1651个,送温暖小组25个。城区学校组织文明礼貌劝导队36支,星期日上街劝民1892人次,并建立“红领巾卫生街”22条;各学校还召开学雷锋故事会447场、评讲会326场,受教育师生1.2万人次。9月初,中共将乐县委召开全县“五讲四美三热爱”活动表彰大会,表彰了先进单位62个、积极分子21人。

19833月,将乐县开展第二个“全民文明礼貌月”活动。这次活动以“五讲四美三热爱”和“三优一学”(优美环境、优良秩序、优质服务,学雷锋和先进人物)为基本内容,以治理“脏、乱、差”为突破口,深化社会公德教育。县城把群众反映“路不平、灯不明”的突出问题作为治理“脏、乱、差”的重点,仅一个多月就铺设了城区42条小街巷的水泥路,并安装了路灯,这种为民办实事的举动,得到居民的赞扬。县“文明月”活动指挥部还制定出台了《将乐县公民文明公约》,提出遵守社会公德的初步标准是: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热爱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尊老爱幼、互助友爱、见义勇为、救危济困、文明礼貌、讲究卫生、计划生育。在此基础上,各单位编印宣传社会公德的材料5200份、出专栏、墙报189期,受教育2.8万人次;组织文明礼貌劝导队和学雷锋、送温暖小组355个,义务做好事4320件(次)。期间,县城巷道有18户居民乱倒垃圾、粪便,街道干部上门宣传教育,仍不改旧习。县“文明月”活动指挥部召集他们办学习班,上社会公德课。他们在提高认识的基础上,每人向5-20户居民宣传遵守公共卫生的意义。这次教育在居民中震动很大,起到了促进治理“脏、乱、差”的作用。县城文明礼貌月活动,也带动了乡村治理“脏、乱、差”活动的开展。

1984216日至419日,将乐县开展第三个“全民文明礼貌月”活动。县城组织学雷锋服务队58支,2200名干部、职工和师生走上街头,为群众办好事实事1120件。农村建立帮扶五保户、军烈属、贫困户小组145个,开展了多方面的帮扶活动。

将乐县开展“五讲四美三热爱”活动的实践与成效得到了莅临将乐调研的省有关领导的充分肯定,并决定全省“五四三”活动工作会议在将乐召开。1984618-19日,福建省“五讲四美三热爱”活动工作会议在将乐县城召开,参加会议的有全省各地(市)、县的分管领导和宣传部或文明办的负责人以及省委宣传部等有关部门领导,听取了三明、将乐等地的经验介绍,实地参观了将乐县城,对将乐“五四三”活动的成效给予了较高的评价。这次会后,南平等地提出了“学三明、赶将乐”的口号,省内外一批又一批参观者到将乐学习考察。这对将乐是一个很大的压力。在压力面前,将乐的精神文明建设没有停步,而是在不断深化“五四三”活动上下功夫。

19853月,将乐县开展第四个“全民文明礼貌月”活动,进一步倡导助人为乐、见义勇为、尊老爱幼、文明礼貌、讲究卫生的新风尚。这年12月至19862月,将乐县城以普及文明礼貌用语和禁止随地吐痰为突破口,进一步深入开展“五讲四美三热爱”教育,县人民政府颁布《关于禁止随地吐痰的通告》,县文明委印发《居民守则》和《将乐居民须知》1万份。县直单位干部和城区中、小学生3000余人轮流上街进行卫生劝导,受教育2万余人次。同时,县直机关结合整党,对干部进行“上班当合格干部、下班做文明居民”的教育。

1989-1990年,将乐县在“五四三”活动中,突出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教育。县委宣传部、县老干部局等部门组织6支“基本国情、基本路线”教育演讲团和离退休老干部“夕照明”演讲团,深入106个基层单位演讲,受教育1万多人次。许多单位以烈士墓、杨时墓和县博物馆为教育阵地,开展了形式多样的“三热爱”教育。县城社区创办文明居民学校,45个乡村创办文明村民学校,以三明市文明委编发的《文明市民读本》和将乐县文明委编发的《文明村民读本》为教材,全面开展“五讲四美三热爱”教育。县城和乡村教育的普及面分别达到91%30%

1991年后,将乐县以“五四三”活动为载体的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活动的内容不断丰富和完善,载体也不断创新。高唐镇常口村在实践中创造了“创十星、评十户”的活动载体,这一经验做法被推广到全省,该村被评为省级文明村。

随着将乐县精神文明建设的深入发展,将乐县获得不少荣誉称号。19855月,将乐县城被中共福建省委、省人民政府命名为全省首批文明县城;10月,将乐县被福建省人民政府、福州军区授予“军民共建先进单位”。1985-1988年,将乐县在三明12个县(市、区)精神文明建设竞赛中,连续4年获第一名。19921226日,将乐县被中共福建省委、省人民政府、省军区授予“双拥模范县”。至今,将乐县仍保持省级文明县城的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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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作者系将乐县客联会会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