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谕立碑禁毁林

e三明   2020-08-02 10:47:43  市委信息科    阅读

■  林生钟

 

 护林立碑

 

在大田县石牌镇小湖村老街密集的民居中间,竖立着一方清代禁止盗卖山场和毁林的石碑,立碑人为乐姓家族全体村民,时间在嘉庆八年(1803年)十二月,距今200多年。

碑为长条形,顶部呈圆弧状。碑体含基座高度1.42米,宽度0.72米,正面刻字,阴刻楷书。额撰“抚宪谕”横排,字号略大,第二行右边是“遵奉”,左边为“立禁”。正文12行,共300字,从右到左竖式排列。碑文如下:

立禁约,小湖乐族等,为遵宪谕,重申严禁事。我乡祖培水尾树木兼荫坟茔,惟有历年。乾隆五十七年,遭族孽盗批炉商李鼎享众等,叩县讯究,案悬十载。迨嘉庆六年六月,上叩抚宪汪,蒙批道察讯兼委德邑赵主跴,勘商知情虚托中调息,处还荫林。又蒙道宪庆堂讯取具甘结,不得复生枝节。详复抚宪李,蒙批如详准其销案。惟查该商前请设炉烧炭之处,即系小湖山场,今既有碍田墓,应追缴原帖,以杜弊混之处,已经行县立案矣。第虑前来,更有族孽奸商复蹈故辙,八年三月二十三期,禀请抚宪李,示禁蒙批。祖坟荫树原不许擅行砍伐,如虑不肖子孙私行盗卖,终须邀仝族众公议。防闲等语,凛此加铨,禁首重申。严禁嗣后倘有族孽奸商私谋买卖者,众等务揭抚、道案,据鸣官伸究,兹显勒诸石,庶保荫林于永久云。时嘉庆八年十二月 日,小湖乡乐族众等仝立石。(图为大田县小湖村民居中的“遵奉抚宪立禁护林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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碑文的意思是说,小湖村水尾的祖产林木和坟地,被不肖子孙盗卖给了商人拿去办矿炼铁,案情报到县里,过去了十年还没有结果。农历1801年6月,族人再次把案件告到福建省巡抚衙门,姓汪的巡抚做出批复,要求道员兼任德化县令赵主跴,去了解情况和从中调解,判令冶炼商人李鼎享等人把林木和山场归还给村里。赵道员开堂审理案件,把判决报告给李巡抚。应当是继任者的李姓巡抚批示,如果情况属实准予结案。经过查实,冶炼商办厂和烧炭的地方,就是小湖山场,现在既然影响到了村民的田地和墓产,之前私下签订的买卖协议作废,由县府收走以免再起争执。考虑到需要防止以后还有族人跟不法商勾结重蹈覆辙,1803年3月23日,赵道员请李巡抚批准示禁,祖坟荫树不准擅自砍伐,如有不肖子孙私行盗卖,全家族的人来共同决议惩处。立碑重申,凡有族孽奸商私谋买卖山场林木,大家务必一起报给巡抚和道员,让官府绳之以法,确保祖宗留下的树林永不被破坏。(图为妈祖庙福兴宫及门额上的仿古圣旨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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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碑由来

 

奉令立禁的规格很高,碑中提到的“抚宪”即巡抚,是明清两朝巡视地方军政和民政的大员,官阶二品。“道宪”为道员,正四品,其职责不固定,是省(巡抚、总督)府(知府)之间的地方长官,有管理粮储的粮道、河工的河道,也有作为布政使和按察使副使的。这里的道员赵主跴,主要职务为“察讯”。

竖立石碑的地方旧称“壶山”,明万历《大田县志》称其为“小壶”,是乐氏家族肇居地的水尾。此处现在翻建了一座土地庙,以前有廊桥在庙址上连接交通。人口繁衍后,村人建房造屋,沿河流拓展,改村名“小湖”。

乐氏祖先官拜大夫。《大田姓氏流源》记载:天祐二年(905年)唐朝失政,晋王李克用率身膺将军杜贞等南投大田,后裔李远居翰林崎,旧臣温国老居温镇,范尚书居玉田,乐大夫居后坑,田副使居梅岭,严副使居中太山崎,周都统居周田,杜将军逆均溪河而上寻至无溪水深山,隐居虎鼻崎下山峡……李克用的儿子李存勖,后来称帝建立起了后梁,也尊先父为皇帝。

2020年春节,已经79岁的小湖村老人乐端赐,在接受笔者采访时介绍,当时族中有十几个不肖子弟,因为赌博输了钱,背地里把水尾约200亩的山场,偷卖给了安溪湖头的李鼎享等人,当时没有声张,村里人也不知道。几年后,李家派人来砍树木烧炭用来炼铁,村里人觉得奇怪,见到对方出示的协议书,才知道真实情况,于是筹款到县里告状。李氏家族权势大,李光地曾经是康熙朝的吏部尚书和文渊阁大学士,无奈官司一拖再拖,就出现了碑文中说的“案悬十载”没有结果。后来,经过福建巡抚衙门判决,小湖乐氏村民最终胜诉。为了警示族人,也为了更好地教育后代,大家在村庄水尾人员往来的要冲,特地勒石立碑。

比乐端赐小3岁的乐良策,是老街妈祖庙的理事长,去年正月主持土地庙重建。老人把石碑翻出,并且描红竖起,位置往西移了1米,但他不了解石碑的来历,碑上的故事族谱里也没有记载。笔者在大田县多部的旧志里,同样也寻不到其踪迹。200多年前,主持那场旷日持久官司的县令,应该是江南正阳人贺祥,为戊午年进士,嘉庆五年到任,十一年升永春直隶州知州。

乐良策还介绍:碑旁的土地庙在文革前倒塌,所幸一堆瓦砾和荒草把石碑掩埋了,故得以保存至今。

走过土地庙,河东岸挺立着一棵胸径需要4个人合围的“乐大松”,老松树传说“一年生,一年死,一年开花,一年结子”。遗憾在近30年里,没有再发芽过,被一圈崭新的民居围困在中央,只剩光秃秃的枝干。

妈祖庙两进带天井,离东面的石碑有10多米,在山区大田只此一处。香火相传从漳平传入,当时有一队迎神的队伍路过小湖廊桥休息,在准备重新启程时,安放着妈祖神像的轿子抬不动了,故而分香在河边留了下来。民国《大田县志·名胜志》记载的“三十五都小湖乡,福兴宫”,指的就是这里。

 

营林状况

 

大田地处戴云山脉西侧,境内群山连绵,峰峦叠嶂,中亚热带季风气候雨量充沛,适宜林业发展。历史上,木材生产多由农民自伐自用,林区群众历来有封山育林的传统,一般的族山、公宗林、风景林,订有乡规民约进行封禁。对于火烧山、毁林者,多以乡规民约处罚。

与此同时,大田县还是福建省重要的成矿带,北宋时期已有人开采矿石和冶炼铁、铜、铅、锌等。清朝至民国年间,“铁银课税,系省之众。”

以前的冶炼技术落后,熔化矿石用的原材料木炭,需要砍伐大量树木土法烧制。比如在1958年,全民“大炼钢铁”,隶属晋江专署管辖的大田县,被确定为炼钢铁基地。据《大田县志》记载:“年底,从莆田、福清、平潭、仙游、惠安、晋江、南安、安溪、厦门、泉州等9县2市,动员民工6万多人,到大田砍树烧炭炼铁。全县不到两年时间,被砍森林2万多公顷,消耗森林蓄积量100多万立方米。”

民国九年(1920年),宜于农林多山的大田县,“奉令设立农会,每年开常会两次研究农业改良,推广造林。”当时,全县林地面积17.28万公顷,其中有林地3.69万公顷。县政府颁布护林法规和禁令,制定和发布了“保护天然林五条禁令”“严禁驻军砍伐森林禁令”,并且计划在各乡镇设立森林警察和公有林、私有林保护区,每年派员巡回视察。

完好的生态,林区动植物资源丰富。《大田民报》在1947年3月12日刊载:“桃源乡兰玉保虎患频繁,乡民葬身虎腹者已达10余人。”“县府颁订法奖人民捕虎,一虎6000元。”

福建省建设厅推销所下属的“兴农”“源春发”“福州松木工会”, 1936年开始,在县内东埔、白玉、大丘、下坂等处设木厂,向当地山林所有者买“青山”,雇用本地和外来包头采伐生产木材。1951年,永安贸易公司大田营业组在梅山、香坪、龙门、文江收购木材,从水路流送福州。

新中国成立后,封山作为绿化荒山和发展森林资源的重要手段,开始大力推行。1953年,全县封山443片、面积2733.33公顷;1987年,封山育林3.71万公顷……到了1992年,全县累计封山育林面积4.24万公顷,占现有林总面积的33.16%。

晋江专区桃源林场于1956年10月创办,国营梅林林场也创办于1959年11月,第二年2月创办了国营黄城林场。

小湖村地理位置优越,交通非常便利,全村有13个村民小组、1734人,土地面积1.239万亩,其中除了耕地面积1061亩外,剩下的全部是林地。村域此后没有人再乱砍滥伐现象,如今坡地25度以上的,都长着保护完好的天然林。

 

(本文作者供职于大田县融媒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