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唐功轩
裴应章,字元暗,号淡泉,1536年,即明嘉靖十五年,出生于清流龙津镇;1606年,即明万历三十四年,官至吏部尚书。
万历元年(1573年)始,至万历十年(1582年),内阁首辅张居正经过近十年的不懈改革,国库有盈余,边境战事平息,内乱得抚平。形成了万历中兴局面。专家分析,明朝共276年的历史,那76年如果没有张居正的改革早就灭亡了。
张居正是中国历史上三大改革家之一。那么和张居正同一时代的裴应章,在这近十年的改革中,都做了些什么?
隆庆三年(1569年),
裴应章32岁,开始踏入京城政坛,任行人司行人,负责传旨和朝廷礼仪等工作,九品。隆庆六年(1572年),张居正实施变法,恰在这年的12月,皇帝给裴应章下发“手谕”。实际上这是首辅张居正在尚未改变元号的情况下,以10岁神宗的名义颁发给裴应章的,说明裴应章是张居正看中的人才。手谕“任命裴为中央政府机构——六科的“吏科给事中”。“给事中”是言官,七品,有权对朝中和地方官吏提出弹劾,甚至面奏皇帝。县志记载:“当陛见,奏对进止,雍容有度,神宗目属焉”“值应章,所奏制驭,悉中机宜”。也就是说,万历新政一开始,裴应章就参加了。
清道光《清流县志》记载:“江陵张居正当国,尝建议三岁一遣大臣行边。应章言麋费当罢。大珰保欲取囧寺马三千匹,应章执勿与。中贵人讦大帅,执政方拟行,应章阻之。皆与江陵左,然江陵心折应章,不为忤也。”
从这些记载可以看出,裴应章对首辅张居正的建议竟提出了不同的意见:“麋费当罢”;对当时红得发紫的当权者冯保的要求竟予以抵制:“执勿与”;最重要的是“皆与江陵左”,“左”指意见不一致,张却“心折应章,不为忤”。“忤”是忤逆,不顺从的意思。也就是说,张居正对裴的革新精神不仅不认为违背自己意愿,反而表示赞赏,“心折”。
历史上,改革都是艰难的。商鞅的下场是五马分尸;王安石罢相后隐居,病逝于江苏南京。这些事实裴应章会不知道?但他却无怨无悔全程参与了万历变法。万历新政改善了明朝的经济状况,使已经处于风雨飘摇的明王朝又残存了近百年。
万历十年(1582年),张居正去世,而恰在这年,裴应章“丁母刘氏忧”。他回清流“丁忧”三年。不管是天意还是巧合,裴却因此躲过了万历皇帝对张居正清算时的牵累(万历十二年八月,已去世的张居正被抄家。张府饿死十余口)。
不管怎么说,在万历元年至万历十年这一时间段,裴应章在任上推行万历新政,清丈土地、平赋税,打击贪官污吏,推行“一条鞭法”,是万历新政的参与者,是从清流走出去的改革者。至今六七十岁的清流人的口中还流传着裴应章与茶壶梨的故事。说裴把家乡苦涩难咽的茶壶梨(油茶品种)奉给皇帝品尝,结果是“朕免去你县的部分粮税”。400多年都过去了,人民仍然在传颂裴应章为家乡减税的功劳,而减轻赋税正是实施“一条鞭法”的结果。这也从侧面证明裴应章是万历新政的参与者与改革者。
裴应章“丁忧”3年后的1585年,明皇朝各派政治势力的争斗愈演愈烈。裴应章却没有为自己和家人“谋身”,而“工于谋国”。在此后的20多年中,先后任户部右侍郎、左侍郎,吏部左侍郎和太常寺少卿,吏部尚书等职务。(裴尚书故居门楼)
(本文作者供职于清流县生态环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