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郑 升 旗
朱瓦水,惠安县人,1927年9月出生,1947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朱瓦水入党后,先后在惠安县三朱乡、闽浙赣地下省委机关电台、建瓯新闽出报社电务室:省人民广播电台、惠安县三腰区、惠安县深岭区、省委干校、三明化工厂、三明地辖市委、三明市轻工业局、三明市经委、三明市人民检察院等地和部门工作。历任惠安县法院、监察院副主任、中央政治干校副主任、主任、省监察厅监察员、三明建委驻福州办事处副主任、三明化工厂基建办主任、三明地辖市委副书记,三明市革命会生产指挥处副处长,轻工业局组长、党委书记、将乐县委常委革命会副主任、三明地区轻工业局局长、三明地区经委副主任、三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三明市政协党组副书记、副主席等职,1988年12月离休,2020年12月28日,因病在三明逝世,终年94岁。
一、不惧强权依法办案
1983年,朱瓦水从市经委调到市检察院任检察长,他牢记1953年在中央政治干校学习时,彭真同志给他们讲的一句话:“政法干部手握着人民的生死大权,在办案时,要学沈钟的‘提笔千斤重’,要慎之又慎,不敢犯错误”的教导。他除了工作外,每天早晚挤出一小时学习法律,在研究案件时,发挥集体领导作用,由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最后由他签字,按“提笔千斤重”,慎之又慎的要求办事。即便在时间十分紧迫的情况下,只要发现犯罪事实有出入,他都要请公、检、法三长立即研究改变原来的判决。“严打”时,在送一批罪犯到边疆劳改时,他发现一罪犯事实有出入,马上研究将其留下复查不送。在“严打”中,市煤炭公司查账,发现一笔货款20多万元下落不明,会计郭某某又潜逃在外,检察院接到报案后,经核实立即成立专案组,开始进行侦察。办案组的干警先行到会计郭某某老家福清市渔溪镇侦察,发现郭某某盖了一幢有围墙的三层楼小别墅,郭某某下落不明。经做其亲属的思想工作,才得知郭已潜逃到四川省广安县亲戚家。检察院立即派专案组到广安将她逮回。郭在乘坐火车途中,没经审问就主动交待了赃款有一部分是用来向公安处处长行贿,要他帮助郭某某的四位亲属到香港定居的情节,专案组的同志告诉她,回三明交待,不要在车上说,要保密。
到达三明后,专案组的干警对其讯问,郭某某详细交待了贪污的每笔赃款次数、金额和行贿经过。她说:她为了帮助四位亲属赴港定居,去找某某处长帮忙,某某处长答应可以帮忙,并要向她“借钱”。她马上答应“借”他。郭某某还交代在什么时间,什么地点,帮什么人送多少钱给某处长,共计多少元。专案组的干警经查证,某处长在银行存款数与索贿数基本相符,这在当时同级别的干部中仅靠工资收入是不可能的,而他家中当时就有彩电、冰箱,这也是少见的,他批准的四人出港名字也相符。办案组认为,郭某某在没有任何压力下主动交待,她交待送钱的地点、时间,如果她没有到过某处长的办公室、宿舍,送钱是在下班时间,是不可能交待这样具体真实情况的。
对这起贪污大案,又拖出了一起受贿大案,检察院立即向市委汇报研究,并请示省政法委对某处长立案侦察。在立案侦察过程中,经多次审问,某处长矢口不谈“借钱”,帮人出港的事实。
为了让市直机关干部了解此案真相,教育干部。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市工人文化宫开庭审理市煤炭公司会计郭某某贪污案,当日旁听有市主要领导,政法部门和各机关领导。同时也邀请某处长家属旁听。郭某某在庭审时再次重复交待了她行贿某处长的详细情节。
此案因只有一个人证,不能结案,拖了近一年,后因犯罪嫌疑人患病保外就医。某处长在保处就医期间,找其在省里的老上司、同僚“喊冤叫屈”感动了他的老上级老领导,这些领导召集三明市公检法三长到福州,开了一个案件汇报会。他们没等汇报完,就气势汹汹地责问我们,“你们为什么只听信贪污分子的话,而不听革命几十年老干部的话,你们要给某处长平反。”朱瓦水当场回答:“此案是经市委研究并报省政法委批准的,我们是按组织原则和法律程序办案,受贿犯罪事实存在,我们没法否认,要平反得上面批准,我们没有这样大的权力,我们下级服从上级。”他们把我们公检法三长留住三天得不到“平反”的明确回答,才让我们回来。
返回三明后,朱瓦水等三人又向市委作了实况汇报,市委派副书记、市长率领“三长”到福州向省委副书记汇报,贾副书记认真听完汇报后说:“此事没有人向我汇报,在没听你们汇报前,我不知道。宪法规定,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管谁犯了法,什么干部犯了法,都应该追究,不容庇护。政法部门办案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不冤枉一个好人,也不能放过一个犯罪分子。坚持原则,秉公执法。”在得到贾副书记的明确表态后,我们又向原三明的老领导和省人大主任反映详情,希望领导制止某人滥用职权,企图庇护犯罪嫌疑人的罪行。
朱瓦水在办理此案过程中,始终坚持组织原则,依照法律程序,不惧强权,依法办案,表现了一个政法干部刚正不阿的气节,他说:“如果省某领导下文为某处长平反,我们就一起连他告到党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检察院。”
此案因某处长在保外就医期间病逝,没有结案。
二、建立检察长接待日制度
朱瓦水任检察长期间,为了检验检察院办案质量,特别是检验有无冤假错案,建立检察长接待日制度,直接受理人民群众对干部违法乱纪的控告和申诉,听取人民群众对检察院办案是否公正廉明的监督。他提议经检察委员会研究决定1983年12月26日为检察长接待群众来访日,并规定以后每月的26日为检察长接待日,如逢星期日,照常上班,每月的26日,都要在大门口墙上用红纸写上“检察长接待日”贴上公告。同时,也要求各县(市、区)检察院要建立检察长接待日制度。朱瓦水的提议和建立这个制度属全省检察系统首创,得到省检察院的肯定。
检察长接待日建立后,通过接待日,朱瓦水受理了两起错案:一是“文革”期间,三明化工厂黄传顶的“反革命”案;二是“文革”后陈大公社台溪村党支部书记陈金玉的“乱砍乱伐”刑事犯罪案。经复查,这两起案件都是错案,给予平反,恢复名誉。
1985年朱瓦水调到市政协后,市检察院仍然一直执行检察长接待日制度。
三、社会工作的组织领导者
1985年8月,朱瓦水担任市政协党组副书记、副主席后,他已经快58岁了,离休的时间快到了,必须站好最后一班岗,“老牛自知黄昏逝”,要给党交一份满意的答卷。他在2年多的时间里办了三件事:一是创办三明市老年大学,并任校长到离休,二是赴港商定“三明旅港联谊会”换届事宜,三是注重学习补己不足。
1988年12月,朱瓦水离休。他进入老干部队伍,他决心要老有所为,使夕阳更红。他离休不离职,积极参与组织领导了三个老人社会群众团体。一是扩大了三明市老年书画协会,开始只有2个人,后发展到80多人。他认为:老人书画协会是城市精神文明的一个窗口,它体现了党对老年人的关怀和爱护,反映了这个城市老年人的精神风貌和道德情操。这个协会每年都根据党和国家重大节庆举办一至两次书画展,为党和国家重大节日和庆典活动汇聚文化力量。朱瓦水在这个协会当了十六年的会长,他自称是“后勤部长”。二是组织领导了三明市区老年人气排球运动协会。这个协会组织全市气排球比赛,分男女队。2008年,三明市区女队在全省比赛中获第二名,还代表福建省参加苏州全国老年女子气排球赛,市区男子队获省赛第三名,双达标。朱瓦水感到很欣慰,他如愿以偿、如释重负,因年龄原因,当年辞去这个会长,并继续担任名誉会长。三是组织领导三明市南音协会。朱瓦水在担任市政协副主席时,将分散在三明市区工矿企业、农村的南音演唱队组织起来,成立三明市南音协会,协会举荐他为会长。南音协会成立后,他在三钢小蕉轧钢厂的支持下,先后办了四期南音学习班,聘请老师教授南音。南音协会每逢节假日,都在市区举办演唱会,在元宵、中秋节举行专场演唱会。三明市委、人大、政府、政协的领导和机关企事业单位爱好南音的干部、职工都来聆听南音。南音协会还应邀参加国际文艺活动。2011年参加澳门成立的世界南音联谊会庆典大会唱,正式成为世界南音联谊会成员。朱瓦水说:“南音与我情有独钟”,表现了一个革命者永远保持乐观主义的精神。
(本文作者系三明市闽浙赣边区革命斗争史研究会秘书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