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 书 清
一
计划经济年代,每家凭户口簿领取布票,凭户口簿获得一本粮证,凭粮证领肉票、香烟票、糖票和其他副食品票;“民以食为天”,在计划经济年代,国家保障了城市居民最低的粮食保障。成年居民每月定量24斤口粮,儿童定量12斤。城市居民虽然有基本的粮食保障,但也得量入为出,丝毫不敢浪费。住在城里,难免有客人、朋友来访,到了吃饭时间,附近的朋友会婉言谢绝主人的留饭邀请。那时候谁都知道,各家的粮食都是紧张的。例如我家单纯的白米饭是极少见的,总要参和一些青菜一起煮。有一次外婆来的时候,妈妈另外捞一点干饭想给外婆吃,可是外婆总是把干饭又倒回稀饭锅里搅了又搅,说是吃稀饭吃惯了,不爱吃干饭,可见外婆是在善意地撒谎。有时碰到留吃饭的亲戚朋友,妈妈总是焖咸干饭,这样比较经济实惠。具体烹饪做法是,15斤到20斤青菜和2斤米,先泡好米,洗好菜,木柴做燃料的大灶火焰通红,把青菜略为炒熟一下,再将泡好的米铺在青菜上,灶里的柴火烧尽了,饭就熟了。闽南人焖咸饭的功夫那是出了名的,不一会儿菜香伴着饭香,弥漫了整间厨房,冲出木板墙壁缝飘散到门外小巷许远许远的地方。一会儿母亲在一整锅咸干饭上面浇上2到3汤匙花生油,这样的用油标准当时算是奢侈的,香喷喷的焖咸饭就可以出锅了。有时在咸菜干饭里放点地瓜或者芋头,虽然没有肉绝对是当时老百姓家中顶级的美味佳品。前锅干饭熟了,后锅的水也开了,就往开水里倒一点早餐的剩菜做成汤,宴请客人。当时饥饿年代吃的饭菜记忆——好香啊,绝胜于今时的任何美味佳肴。大人小孩各装一碗以后,有时还要给客人添饭,所以妈妈总是最后一个吃饭,有时候没有剩饭了,妈妈就啃锅巴了。古语云:“父母恩情深如海。”母亲的恩情岂是只言片语就能感谢得尽的。遇到多住二三日的如舅舅、姨妈、叔叔这样的客人,他们走后我家又要吃好久的稀饭了。
那时候我家没有天天煮菜,三明市蔬菜公司酱菜厂有生产系列咸菜供应居民,像现在市场上售卖的3元/斤的豆腐泡那么大块形状的豆腐乳4分/块;当年煮一锅稀饭再买5分钱的什锦菜就可以供3-4人的早餐了。有客人来时,母亲会叫我拿上1角多最多2角钱出去买早餐的咸菜,这事我做得乐此不疲。记得1970年前后,全中国都在“工业学大庆”、“农业学大寨”、“全国学人民解放军”。各地人民公社对农村农业人口外出管理得很紧。出外要有“证明条”,三明市区各派出所经常查“暂住登记证”。没什么重要事情的亲戚最多来住一个夜就走了。客人走后母亲又要仔细盘算,这个月的粮食能吃到什么时候,什么时候才能再煮一餐干饭。母亲简朴一生,她的持家理念是:“排比吃,顿顿有;排比穿,件件新。”最艰难困苦的时候我们就是这样度过来的。
当时居民户口到粮站凭粮证按定量购买米面油,有时候也会供应粉干、面条(以挂面为主)。当时荆西粮食加工厂,主要加工面粉,从省外调来的麦子在荆西火车站卸车后直接入粮食局仓库,加工成面粉后按计划指令调往全市各粮站供应市民。位于原梅列区列西村龙岗现在三明五中附近有一个粮食加工厂,全称叫三明市列西粉干厂,到上世纪70年代后期还有生产米片、粉干等产品供应市场。
改革开放后,市面上可以自由买卖的商品逐渐多了起来。其中包括外来的大米、豆类、粉干、面干、薯粉条。改革开放初期直至后来一段时间,列东街上的满园春市场和三元城关街上的红杏商场一直是商品交易时间最长、人流量最多的市场。那时候只要有钱,国家允许买卖的东西都能买到,人们的生活水平急速提高。
二
“文革”后期到改革开放初期当时的饮料主要是玻璃瓶装的汽水。直至八十年代初期市面上开始出现“健力宝”等各种饮料。
当时工薪阶层喝的主要是几种本地出产的酒,例如三明市酒厂有出产“明露酒”、“土黄酒”,用野生植物金樱子根茎做的“丰收酒”供应市场。同时供应市场的酒还有永安出产的“吉山老酒”和沙县生产的“玉露酒”。三明市列西粉干厂还利用产品的下脚料粉干碎生产质优价廉的深受市场欢迎的纯粮食白酒——三明米烧酒供应市场。这款三明米烧酒从1970年以前开始供应市场,到1987年还有在卖,现在不见了。1982年三元啤酒厂有试生产三元牌啤酒。开始供应市场时,啤酒味道比较苦的。听说是使用新疆的啤酒花,再加上机械设备厂家不同以及生产工艺处于探索阶段,因此质量不太过关。当时散装的三元啤酒每斤0.28元。三元啤酒虽然苦但是不涩,对于长年喝白酒的人来说口味还是合适的。三元啤酒厂位于三明市新市中路新亭路地段,三明市沙石公司水泥预制厂边上。我当知青回城以后工作安排在市建二公司,就在三元啤酒厂的前面。距离三元啤酒厂不足1000米。
天气逐渐热起来的时候,每天下午下班以后骑上自行车,用帆布缝制的工具包装上热水瓶或其它器皿,就到三元区新亭路三元啤酒厂大门边上排队购买散装啤酒。啤酒厂直接用磅秤称重来销售啤酒,童叟无欺。有时候我住家附近的老年邻居也会寄买一斤啤酒。买好啤酒后返回城关家中,在两公里左右的路途中,有时候自己先“解渴”,到家后只剩一半左右的三元啤酒了。妻子有时嗔怪我贪吃,我常自嘲似地自言自语说:还省下下酒的菜呢。后来三元啤酒厂停办了,到了上世纪八十年代末,开始流行喝三明啤酒厂的“日月星”牌啤酒了。
三
我吸烟源自于1967年回家乡躲避“文革”期间三明市的“群众武斗”。在我的故乡南安市的农村中大多数男性社员都会吸烟。因为在“农业学大寨”的热潮中,会吸烟的男人可以借口吸烟“歇懒”一会儿,在那时,吸烟可是男子汉的象征。
1970年前后元旦春节期间,为供应城市群众所需副食品,三明市区开始按户口簿定量发放购烟券(俗称烟票)。每家每户拿着自家的粮证到糖烟酒公司城关或者列东以及各公社(乡、镇)的烟票发放点领取烟票。烟票的有效期一般可以延长到节日以后的一个月内。当时三明市区拿来供应市民的香烟有上海卷烟厂出产的“水仙牌”香烟、福建龙岩卷烟厂出产的“乘风牌”香烟和厦门卷烟厂出产的“海堤牌”香烟。每次节日一张烟票可以购买“水仙牌”香烟一包0.28元,一包“乘风牌”香烟0.33元或者“海堤牌”香烟0.33元,可任选一款。我家领到的烟票由我独自享受。在发烟票供应节日市场的同时,三明各大食杂商店和供销社的代销店还有销售红霞牌、勇士牌、光荣牌、经济牌、珍珠鱼牌、黄金叶牌等杂牌香烟供应城乡居民。
烟草是国家税收主要来源,任何一个人都不得随意经营销售。但是在三明城关市面上还有个别小贩子拿着半斤装、一大两装的烟丝在兜售。他们借口投亲靠友,把带来的烟丝放在朋友家,然后用个小布袋子装着烟丝走街串巷在兜售。兜售烟丝的小贩子如果被三明市的工人纠察队或者“革命群众”发现,轻者烟丝被没收并被叫到民兵指挥部设置的“办公室”里批评、教育,重者被扣以“投机倒把”罪名,会被“无产阶级专政”的。当时三明市的烟民队伍中的格局就像群众编的顺口溜一样:“小干部,水仙花;工农群众吹喇叭(自制烟卷)”。
那时间我下乡在农村,在三明农村的烟民中,绝大部分是抽旱烟丝的。他们用大毛竹筒自制水烟枪,因为铜烟枪在“文革”期间被当做“剥削阶级的奢侈品”没收了;每次下田回家,老农们抱着大烟枪好好地过一把烟瘾。生产队里开会农民们也是烟枪不离手的。农民们用小毛竹做成旱烟斗,出门下田时在竹制斗笠上别着一支旱烟斗,劳作困了可以吸口烟解解乏。上了年纪的老农会把火柴包在自家制作的涂了桐油的油纸里,别在斗笠上,这样可以防止火柴被汗水弄湿。后来有了塑料布(农膜)就方便多了。我当知青的年代,农民们也使用打火机,打火机和打火石百货商店里有卖,不用供应票,汽油就得自己想办法了。我所在大队的中、青年农民各显神通,想方设法要为打火机弄到一点汽油,他们用自制的洗(搓)衣板、竹制锅刷、小竹篮、小竹扁担、自制毛竹筒(可以装油、装酒、装酱油经久不坏)以及自家种的青菜、萝卜和毛竹笋等农副产品和汽车司机交换。活络一点的人早就弄到汽油了,不活络的人就把自家的上列产品摆在汽车卸货的地方附近,等汽车来了,就跟驾驶员换一点汽油。因为农忙时节,三明市农资公司运送化肥和氨水的车会定时到村里来,有时还会有到村里运输木头、毛竹和芦苇秆(支援青州造纸厂生产)的汽车到村里来。每个人都能弄到一些的汽油,就够打火机用许久了。有了一次交易以后,在很长一段时期里,驾驶员和农民就成了莫逆之交,他们说“送点汽油也是支农。”当时,值得人们羡慕的职业,除了“忠于毛主席革命路线的好干部”,就是“一嘟嘟(司机)、二屠夫(杀猪)”。
那时候的主要娱乐方式是打扑克。空闲时间工友们就打打扑克牌消遣时间,也是每日工余时间交流各自一天来所打听到的新闻的“聊天会”。打完牌以后一起到街上吃夜宵,三元城关街上私人摆的小摊上,清汤面1角钱1碗,清香的馄饨1角2分1碗,有时再来上一小碟花生米(有炒花生米、水煮花生米、油炸花生米)、加上2-3角钱的油炸豆腐干,好酒的人就各自再凑上几角钱,买上一斤0.6元的“丰收酒”,或者1斤1元钱的“三明米烧酒”聊此一醉,来消除一天的疲乏。略有微醉,几个邻居夹着南腔北调哼着“3、5、5、”(米、烧、烧)的调子接着高高兴兴地回家去做春秋大梦了。
(本文作者系市政协文史研究员、原三元区民歌协会会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