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21年1月19日在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姚丽青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20年主要工作
2020年,在市委坚强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市政府大力支持、市政协民主监督和上级法院精心指导下,市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市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决议,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工作目标,着力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努力为巩固拓展提升“三明实践”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各项工作稳中有进,持续向好。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69244件,同比下降7.37%,办结66788件,结案率96.45%,居全省各地市法院第二名;市法院受理6383件,同比下降4.16%,办结6238件,结案率97.73%,居全省各中院第一名。全市法院执行质效位列全省法院第二名。14个集体、9人次受到省级以上表彰,市法院被授予全国法院系统唯一的“全国爱国拥军模范单位”、蝉联三届“全国文明单位”,建宁法院蝉联两届“全国文明单位”,永安法院获评新一届“全国文明单位”,尤溪法院被评为“全国优秀法院”“全国法院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先进单位”,三元法院莘口法庭获评“全国法院人民法庭工作先进集体”。
一、对标高位,崇法善治,彰显护航大局的法院担当
精准打实法院战疫“组合拳”。切实把疫情防控作为头等大事来抓,齐心协力克时艰,及时发布可能影响疫情防控工作的系列法律责任风险提示,出台应对疫情司法服务中小企业《十二条措施》,发布服务保障企业复工复产白皮书和典型案例,出台疫情期间妥善审理涉生态环境资源案件的《十条意见》,向市委市政府呈报《三明地区安全生产的报告》。全市法院从重从快审结抗疫物资诈骗案10件;严厉打击偷越国(边)境犯罪,审结8件28人,为疫情“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筑牢司法防线。三元法院为辖区2家制药企业依法暂时解除保全措施,保障企业复工转产防疫物资,该案获评“福建法院服务保障疫情防控十大典型案例”。沙县法院针对疫情中房屋租赁、食品购销等纠纷增多的情况,积极提供法律咨询指导,助力小吃业主渡过难关。全面开展“云端诉讼”,累计“云立案”8383件、“云庭审”475件、“云执行”119件,第一季度结案率居全省法院第一名,实现疫情期间“群众不用跑、审案走云端、调解全在线”。
同频奏响营商环境“主旋律”。制定发挥审判职能服务优化营商环境和做好“六稳”“六保”工作的《实施意见》,以高质量司法保发展、促活力。共创安商护商大格局。审结各类商事纠纷24536件,标的额88.98亿元。打造“六最”营商环境,商事纠纷处理率达97.11%,执行案件结案率达97.27%,均为全省最优。持续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审结金融借款、民间借贷等案件8683件。涉金融案件执行到位18.15亿元,助力全市不良贷款率持续下降至0.94%。与市金融局等部门在全省首创涉金融纠纷企业“白名单”制度,省法院发文在全省推广;发布“白名单”企业7批18家,采取案外协调、诉讼调解、执行和解等柔性措施,先后帮助7家“互保链”企业临时启封、解链脱困,转贷续贷11.9亿元。制定《构建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修复机制的实施意见》,审慎适用失信惩戒措施,对受疫情影响较大、暂时经营困难的企业给予宽限期。分析司法大数据,向市委、市政府呈报《三明市2019年经济社会运行风险评估报告》。市法院被市委、市政府评为金融服务保障突出贡献先进集体,记集体三等功。共塑尊商暖商好环境。向社会公布19条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承诺,以实质性举措回应民营企业司法需求。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调解三明首例PPP项目纠纷。与市工信局共同制定《关于服务保障重点企业发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帮助首批150家重点企业提升风险防控能力。在全省法院率先出台《破产案件管理人工作指引》,受理破产、强制清算案件67件,审结全省首例破产重整转和解案件,促进多家有价值危困企业再生。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与福州、莆田等法院签署《六地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协作框架协议》,发布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白皮书和典型案例,审结全省书籍类侵犯著作权涉案金额最大的庄耀等制售盗版幼儿教辅案。梅列法院在工商联大厦设立“法治化营商环境促进基地”,发布风险提示和商事纠纷典型案例,为企业家提供线上法律服务。
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收官战”。深化司法服务保障脱贫攻坚“三三四”工作机制,先后选派47名干警深入贫困乡村、社区、企业挂职扶贫。法治护航脱贫攻坚,三年来,妥善审理执行涉扶贫领域案件1756件,缓、减、免诉讼费1009万余元,发放司法救助金959万元,以“法律扶贫”助推“精准脱贫”。永安法院创新“扶贫+”机制,在全省法院做经验交流。
二、聚焦主业,守护平安,展现履职尽责的法院作为
从严从快攻坚扫黑除恶。以决战决胜姿态,挂图作战,督办指导,联动协调,快速推进“六清”行动。“案件清结”到位。三年来,一审审结涉黑恶犯罪及“保护伞”案件91件535人,审结率96.7%;二审审结36件275人,审结率达100%,翁其耀案、陈绍明案等一批影响恶劣的案件得以依法快审快结。“黑财清底”到位。实行专班推进、提级执行、交叉执行等措施,执行到位7495万元,执行到位率93.8%。“行业清源”到位。常态化开展监狱服刑人员、经常性放贷人、信访案件等专项排查,移送犯罪线索102条,相关做法在全省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推进会上交流。对基层治理、金融放贷、校园管理等多领域发出司法建议82条,发出建议数全省法院最多;建宁法院一条司法建议获评“全省法院扫黑除恶十佳司法建议”。全市法院4个集体、11名干警在扫黑除恶工作中受市委记功、嘉奖。
实招实效严惩各类犯罪。全市法院受理一审刑事案件2620件,同比下降29.04%,审结2509件。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判处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严重暴力、侵财等犯罪2248件。加大对非法集资、网络传销等涉众型经济犯罪的打击力度,涉案金额数亿元的“普顿外汇”特大网络传销案得以妥善审结。依法惩治安全生产违法犯罪11件15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审结漳州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张镇城受贿案等职务犯罪案件17件。
宽严相济强化人权司法保障。坚持惩罚犯罪和保障人权相统一,对1519名确有悔改表现的罪犯依法裁定减刑、假释;对2082名具有从宽情节的被告人依法宣告缓刑、判处管制或免予刑事处罚。将乐法院对被告人陈贵平“助父自焚”案以故意杀人罪定罪,从轻判处缓刑。继续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证人、鉴定人、侦查人员等出庭作证和说明情况比去年明显增加。依法判处认罪认罚案件1544件。与市民政局、团市委联合出台全省首份对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进行全程司法救助的规范性文件,首次确认被告人田尔佳的未成年子女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并提供全程司法救助。与市教育局共同构建“法官+教师”普法新模式,加大校园普法力度,预防“校园欺凌”。
三、砥砺初心,行稳致远,坚守人民至上的法院情怀
聚焦“头等大事”和“关键小事”,保障民生权益。加强教育、就业、住房、医疗、养老等领域民生权益保障,审结相关民事案件6880件。审结婚姻家庭案件3316件;联合市妇联在全省首家出台《妇女权益司法保护状况白皮书》。拓展深化诉内维权、诉外服务、双拥共建的司法拥军“三明模式”,着力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审结商品房逾期交房、办证、物业纠纷等涉住宅小区纠纷4387件,依法确认住建部门作出的一份《业主委员会备案证明》违法,助力平安和谐住宅小区建设。“互联网+”侨益司法保护模式获全国“智慧法院”十大创新案例提名。审结海内外广泛关注的章公祖师肉身佛像物权保护纠纷案,判决荷兰被告奥斯卡返还案涉章公祖师像,该案系我国通过民事司法渠道追索海外流失文物第一案,被最高法院评为“2020年度人民法院十大案件”。
聚焦“高素质”和“高颜值”,守护“林深水美”。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和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一审审结环境资源案件354件,追究刑事责任209人。市法院与市河长办联合创建全国首个“水执法与云司法数助治理中心”,推动河湖流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设立“万寿岩、格氏栲文旅保护司法协同创新基地”,推行“五步工作法”,对万寿岩古人类遗址、格氏栲古树林及其周边进行全方位的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与福州、宁德等地法院、河长办在建宁签署《推动闽江、敖江流域“5+5”河湖治理与司法协同保护合作协议》,护航闽东北协同发展区高质量一体化绿色发展。明溪法院“修复性司法联动机制项目”入选省生态环境厅“十佳公众参与案例”。清流法院审结的彭仁保等非法狩猎案入选“全省法院首批涉疫情生态环境典型案例”。在省法院发布的“福建省生态环境司法十佳百优”榜单中,三明法院总成绩位列全省法院第二名。
聚焦“府院联动”和“实质化解”,助力法治政府建设。支持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审结一审行政诉讼案件300件;判决撤销、变更具体行政行为44件;加大对行政争议的协调化解力度,48件案件以撤诉方式结案。办结行政机关申请强制执行案件667件。出台《关于完善行政争议多元化解机制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意见》,向市政府报送《2019年度全市行政机关败诉情况统计分析》;市法院行政法官受邀为8家行政机关作行政法讲座。
聚焦“力度不减”和“效果更好”,提升执行质效。采取“滚动管理、定期通报、个别提醒、重点督导”的方式,着力提升执行质效。全市法院受理执行案件29711件,执结28562件,执行到位标的额49.54亿元;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执结率99.21%。集中开展专项执行行动160次,执结涉民生案件3178件,发放农民工工资执行款6148万元,人民群众获得感更加充实。执结拖欠民营企业账款案件1732件,执行到位金额17.4亿元,切实保护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合法权益。强化善意执行、文明执行,先后对京源建设公司、金东矿业公司等多家企业采取解冻账户、置换保全、暂停拍卖等措施,最大限度降低对企业生产经营的不利影响。坚决打击故意逃避、抗拒执行行为,依法判处拒执罪49件51人。泰宁法院构建“三个一”执行网络,组建“一村一支执行联络队伍”,推动社会力量协同参与执行。
四、精业笃行,提质增效,凝聚创新竞进的法院智慧
“一站式”服务,让公平正义可触可感。以“精准服务、便捷服务、品质服务”为目标导向,实现立案辅助、集约送达、诉讼保全等44项服务一站式办理。完善提升“标准化+司法服务”工作体系,市法院申报的“国家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标准化试点项目”顺利通过国家标准委终期验收;三明中院被省法院确定为全省首个“诉讼服务标准建设示范基地”。
“一站式”解纷,让公平正义深入人心。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全市法院均成立诉非联动中心,实现诉非联动常态化,诉源类案件同比减少15.8%。进一步完善调解、速裁、快审一站式解纷机制,以速裁程序审结案件24211件,为实现公平正义提速。尤溪法院延伸拓展“1156”多元衔接解纷机制,典型经验在全国法院推广。市法院联合市总工会等成立三明市劳动纠纷多元化解中心,强化联动调处,推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宁化法院推动“纠纷排查率”“纠纷化解率”“纠纷成讼率”等指标纳入综治考评,提升诉源治理工作合力。明溪法院推行案件“民转刑”分级预警机制,排查潜在风险,避免矛盾激化。
“精细化”管理,让公平正义提质增效。牢固树立“精品意识”“铁案意识”,持续开展“均衡结案年”“审判质量年”活动,联合市总工会开展“全市法院审判执行职业技能竞赛”,促进法官多办案快办案办好案。建立常态化案件质量评查分析制度,每季度对发回重审、重大改判、长期未结、投诉举报等重点案件开展质量评查,促进裁判尺度统一。严格落实差错案件责任追究制度,法官在合议中发表错误意见的,一律计入办案瑕疵,倒逼法官强化办案责任意识,全市法院审判执行核心指标均位列全省法院前列。探索构建响应需求、适应实战、全面发展的司法素能培养体系,组织法官培训15期1166人次。
五、进德修业,崇德修身,厚植善作善成的法院底蕴
以新思想引领,永葆忠诚品格。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学好用好《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习近平在福建》系列采访实录等鲜活教材,确保政治理论第一时间学习,决策部署第一时间落实。全面压实主体责任,深化“五抓五做”,创新“党建+诉讼服务”“党建+执行”等模式,把党建绩效考核作为加强支部建设和党员日常教育管理的重要手段,深入基层一线开展主题党日,打造更有深度、更有吸引力的党建阵地。狠抓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维护司法领域意识形态安全,三明法院宣传积分位列全省法院第一名,市法院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抖音号全部上榜全国法院百优新媒体账号。
以高标准淬炼,砥砺干事本领。落实从优待警政策,着力在重大工作任务和执法办案一线考察识别干部。加大干部选拔使用和交流轮岗力度,选优配强两级法院领导班子,一批“70后、80后”优秀干部走上基层法院院长及中院中层领导岗位。市法院8名业务骨干入选全市民法典宣传师资库,受邀为机关单位、部队、企业、学校等授课18次,制作民法典普法漫画、视频,让民法典走进千家万户。加强审判理论研究,市法院中标最高法院《妇女儿童老年人权益司法保护研究》重大课题;75篇调研文章、14篇案例获国家级奖项或在国家级刊物发表。
以严纪律约束,坚守清廉本色。制定党组和中层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部门负责人每季度报告主体责任履职情况。建立“三重一大”事项报备审查制度。推进审务监督常态化,重点整治法院队伍中不作为、慢作为等问题。强化干警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以零容忍态度严惩司法腐败,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开展“两个坚持”专题教育、“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和“三个规定”专项整治活动。召开全市法院专题警示教育大会,以反面典型为镜鉴,严格落实“一案一整改”。
六、牢记使命,不负重托,坚定绝对忠诚的法院立场
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把党的绝对领导落实到法院工作全过程,把党的领导优势转化为法院工作实际效能。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认真落实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生态司法工作情况,推动审议意见落实整改。及时梳理代表委员的建议提案和关注事项,实行归口管理、集中交办,做到一件一策。办理代表意见建议8件,从中把握群众呼声,找准社会关切,真正把办理过程变成与代表委员有效沟通联络的过程,将代表委员的信任和期待转化为责任担当、举措机制。坚持常态化沟通联络,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669人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项视察、参与新闻发布会、法院开放日等269人次,旁听庭审等活动147人次。加强与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沟通,广泛听取意见。认真贯彻监察法,支持配合监察机关对法院工作人员进行监督。依法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公正审理抗诉案件,认真办理检察建议。接受人民法院监督员和新闻媒体、社会各界监督,加强民意沟通,改进法院工作。
各位代表,艰难方显勇毅,磨砺始得玉成。2020年是极不平凡的一年,法院工作的发展进步,离不开党委的坚强领导、人大的有力监督、政府的大力支持、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广大人民群众的关心帮助。在此,我谨代表全市法院干警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我们也清醒认识到,法院工作仍然存在问题和不足,面临困难和挑战。一是服务保障发展大局的思路和眼界还不够开阔。二是诉源治理、审判监督管理等长效机制仍需不断完善。三是从严治院、素质强院工作仍需加大力度。对此,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和效果导向并重,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
2021年工作任务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建党一百周年,也是两个百年目标交汇与转换之年,做好新时代法院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全市法院将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更加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坚持守正创新、稳中求进,为“十四五”开好局、持续做实做足“四篇文章”、推进“四个着力”、深化“五比五晒”、巩固拓展提升“三明实践”、全方位推动三明高质量发展超越贡献司法智慧和力量。
一是坚持党的领导不动摇,以更高的站位贯彻新思想。始终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确保法院工作正确方向。传承红色文化、发扬红色精神,用严格司法、依法裁判诠释忠诚、彰显担当。
二是坚持服务大局不停步,以更大的作为保障三明发展。全面落实市委各项决策部署,以更广的思路、更活的机制,探索更多富有前瞻性、开创性、实效性的司法举措,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依法审理破产重整、金融纠纷等案件,促进实体经济质量、效率、动力变革。通过能动司法让企业家更加安心经营、放心投资、专心创业,服务保障三明高质量发展。
三是坚持公正司法不偏离,以更实的举措促进公信权威。树立谦抑、审慎、善意司法理念,宽严相济打击犯罪。传承发扬“枫桥经验”,深入推进诉源治理减量工程。坚持府院良性互动,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坚持不懈攻坚“执行难”,完善全面联合惩戒、执行救助保险、执破相互衔接等常态化、长效化工作机制,打通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坚持充分放权和有效监管相统一,完善案件质量保障制度,依法公正高效办理好每一起案件,进一步增强群众对司法的获得感。
四是坚持深化创新不懈怠,以更强的力度落实司法为民。持续推进诉讼服务标准化工作,推进“两个一站式”建设,统筹抓好“七大中心”建设。进一步运用“大数据”“互联网+”“人工智能+”等技术,更好服务群众诉讼、法官办案和律师执业。做优做强司法拥军、生态司法保护、妇女儿童老年人权益司法保护、“互联网+”涉侨司法服务等富有三明特色的司法品牌,推动设立“绿色生态金融司法协同中心”,不断增强三明法院改革创新的系统集成效能。
五是坚持从严治院不松劲,以更严的要求打造过硬队伍。坚持强基固本,突出实战、实用、实效导向,加强队伍的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打造专业人才梯队。坚持严管厚爱,抓早抓小抓苗头,全面开展队伍教育整顿,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针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及各级巡视巡察中发现的干警违法、违纪事件,逐案剖析原因,制作案例警示录,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推动法院政治生态、司法生态、院风院貌持续向好。
各位代表,新起点赋予新责任,新目标激发新作为。2021年,全市法院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认真贯彻落实本次大会决议,以更加饱满的干事激情、更加深切的为民情怀、更加昂扬的奋斗姿态,守护法治信仰,回应群众关切,维护公平正义,以优异成绩向中国共产党百年华诞献礼!
来源:三明市融媒体中心
新媒体编辑:罗雅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