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人事任免等事项

e三明   2021-04-29 20:53:51  三明市融媒体中心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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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9日,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二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詹积富,副主任肖长根、刘万年、余建地、王立文、杨兴忠,秘书长蔡金明及常委会其他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市政府副市长郑剑波,市监察委员会、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负责同志,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部分市人大代表,机关副处以上干部以及市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列席会议。肖长根主持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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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学习贯彻了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市委常委会(扩大)会议精神;


听取和审议了《三明市市区环城山体保护条例(草案)》修改情况的报告、市人民政府贯彻落实《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落实河湖长制保护河道生态的决定》情况的报告、市人民政府关于宗教商业化治理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


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书面)、关于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书面);


表决通过了《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事项。


因到龄退休,

免去温健君的三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因工作需要,

任命陈远景、黄种杰为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来源:三明市融媒体中心(记者:杨燕蓉 通讯员:余倩)

新媒体编辑:童凌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