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4日,
永安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八次会议,
会上通过一批人事任免事项。
永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洪义龙等辞去永安市人大常委会 委员职务请求的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四条规定,永安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定:接受洪义龙、刘伟、吴爱灵辞去永安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请求。 永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林丽川等任免职的决定 根据永安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请,二○二一年六月四日,永安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任命: 林丽川为永安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 吴国昌为永安市人大常委会燕东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 范良华为永安市人大常委会燕西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 免去: 洪义龙的永安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职务; 姜秀招的永安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邢丽萍的永安市人大常委会燕东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黄荔荔的永安市人大常委会燕西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永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邱滋松等任免职的决定 根据永安市人民政府市长温欣传的提请,二○二一年六月四日,永安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决定任命: 邱滋松为永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刘金坚为永安市教育局局长; 罗凤璇为永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陈心芳为永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洪义龙为永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张闽为永安市水利局局长; 吴爱灵为永安市卫生健康局局长; 吴劲东为永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林方良为永安市审计局局长; 梅金贵为永安市林业局局长; 罗毅涛为永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谢青为永安市人民政府信访局局长。 决定免去: 缪学耘的永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职务; 陈心芳的永安市教育局局长职务; 张闽的永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职务; 罗毅涛的永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职务; 陈涌的永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职务; 林方良的永安市水利局局长职务; 张金锻的永安市卫生健康局局长职务; 傅志平的永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职务; 李存荣的永安市审计局局长职务; 郑凌峰的永安市林业局局长职务; 张建国的永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 吴振金的永安市人民政府信访局局长职务。 永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陈小国免职的决定 根据永安市监察委员会主任徐文的提请,二○二一年六月四日,永安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免去: 陈小国的永安市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永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姜树海等免职的决定 根据永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福东的提请,二○二一年六月四日,永安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免去: 姜树海的永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华 智的永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林 哲的永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新媒体编辑:王丽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