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1日,明溪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事项。
因挂职期满,决定接受: 李强辞去明溪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的请求。 因工作需要,决定任命: 孙立勋为明溪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新媒体编辑:徐丽贤
5月31日,明溪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事项。
因挂职期满,决定接受: 李强辞去明溪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的请求。 因工作需要,决定任命: 孙立勋为明溪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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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明溪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