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24年度三明市工艺美术系列
中、初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各县(市、区)城联社(二轻联社),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福建省工艺美术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实施意见》(闽艺职改〔2018〕2号)文件精神,切实做好我市工艺美术行业专业技术队伍建设工作,进一步推动我市工艺美术行业高质量发展,经研究,拟定于2025年6月召开三明市工艺美术系列中、初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会议。请各有关单位认真组织工艺美术专业人员做好职称评审材料的申报工作,各县(市、区)城联社(二轻联社)要指定专人具体负责。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的范围和对象
凡在全市各类企事业单位或个体工商户中直接从事传统雕塑工艺(含砚刻)、金属工艺、漆器工艺、陶瓷工艺及其他民族工艺的制作、研究、设计等工作,符合《福建省工艺美术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实施意见》(闽艺职改〔2018〕2号)有关条件,且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均可申报。
二、材料报送要求
(一)申报人员可自行登录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门户网站(http://gxt.fujian.gov.cn)“职称评审-表格下载”栏目下载所需表格、按规定填报(不得增减栏目),并按《中、初级工艺美术师申报材料清单》(详见附件)要求报送材料。
(二)所提交的理论文章、奖项、业绩等应为任现职以来取得,任职年限计算时间统一截止到2024年12月31日。
(三)实行评聘合一的单位需提供相应层级的空岗证明。
(四)在国(境)外取得的学历或学位,应提供教育部出具的认证证明。
(五)提交的本专业学术期刊须附上国家新闻出版署门户网站(http://www.nppa.gov.cn)“办事服务”栏目“期刊/期刊社”的CN刊号查询结果截屏图、学术论著(含作品集、教材)须附上“出版物信息查询”中CIP核字号的查询结果截屏图;论文或作品集中的文章,须附上中国知网、维普、万方三大文献检索数据库之一的检索结果截图。
(六)提供作品获奖证书或省、设区市级专业馆藏机构收藏证书作为业绩的,应同时提交相应获奖或馆藏作品彩照1套(贴于A4纸并附作品简介)。
(七)申报人员须提交连续摄录本人创作过程主要步骤的视频光盘,光盘中视频时长不超过30分钟。视频应有操作全景并推进至本人细部创作的全过程录像,所有精细工序不可剪辑且时长不少于25分钟;由本人简要介绍创作思路及手法技艺等作品创作关键环节,时长不超过3分钟。
三、其他事项
(一)申报人员须参加面试答辩,由评委结合审核材料和面试答辩情况等作出综合评价。本次评审将对申报人送审代表作进行“文本复制比检测”,检测结果提交评委会。
(二)申报人所在工作单位应对申报人提交的学历、学位、专业技术工作资历、论文论著、奖项、科研成果等申报材料逐项进行审核,查验是否齐全、真实、准确,对提交的复印件须与原件核对,逐项签署核对人姓名和审查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在正式上报前,应将不符合要求和有争议尚未核实的材料剔除,并对申请人任现职以来的专业技术工作业绩、专业技术(学术)水平以及工作表现,撰写准确、客观的评价意见填入《评审表》中。审查后将申报人的《评审表》《简明表》及考核结果等申报材料在本单位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情况填入《评审表》“申报材料公示栏”。
(三)实行申报诚信承诺制度。申报人在提交职称申报材料时应同时签订个人承诺书,对申报材料真实性等进行承诺,存在明知不符合职称申报条件仍故意通过虚假承诺、伪造信息、提供虚假材料、论文造假代写、剽窃他人作品或者学术成果、业绩成果不实或者造假等违规行为的,3年内不得申报评审职称,同时记入诚信档案库。申报人通过《职称评审监管暂行办法》(人社部发[2024]56号)第五条所规定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一经核实即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者评审单位予以撤销;申报人所在单位在职称申报评审中存在《职称评审监管暂行办法》第九条所规定违规行为之一的,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上级行业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整改,整改不力的,依法予以通报批评。
(四)各单位应于2025年6月23日-30日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市城联社,逾期不予受理。初审后需修改、补充材料者,应在指定时间内完成,逾期视为放弃。
联系地址: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区新市南路178号
联系电话:0598-8337243
附件1:中、初级工艺美术师申报材料清单
附件2:三明市工艺美术系列专业技术职务
任职资格评审条件一览表
三明市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 三明市职称改革工作办公室
2025年5月12日
新媒体编辑:林红